皖教防控办〔2020〕3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拟制了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工作指南(一),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科学谋划开学准备工作,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开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在正式开学前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开展线下集中服务。
二、各地、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精准制定学生返校方案,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师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同时做好留观、隔离场所设置和人员防护等准备工作,保证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健康保护。开学日期确定后,学校应通过家长微信群、QQ群等,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对发热、咳嗽等症状学生,及时提醒就医,并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
三、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据开学工作指南(一),遵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开学工作方案,于2月10日前将开学工作方案报送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属高校、厅属中专学校的开学工作方案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部属高校、省属中专学校在报主管部门的同时,同步报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谢广觉
联系电话:0551-62831880
1.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3.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4.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0年2月6日
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一、开学前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健全防控领导小组。各高校党委和行政主要领导要扛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二级部门(含院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防控领导小组,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政策贯彻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2.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学校与属地政府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渠道,动员一切力量实施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二)宣传教育
1.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
2.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3.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三)分类指导
1.对寒假留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发布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细化后勤卫生保障,严格校门等重要位置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卫生消毒,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要求做好校内防控工作,出入校园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禁止校内居住人员串门聊天、聚餐聚集,加强宠物和家禽的管理。
2.对返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明确纪律要求,畅通各职能部门、二级教学单位及辅导员与师生联系渠道,主动服务联系师生。引导师生坚决服从高校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定、措施和要求,未经高校批准,返乡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报告个人情况。对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学生,高校要严格落实审批制度。
3.对返乡后已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建立教职员工生活及健康状况信息台账,督促其自觉遵守属地居家隔离规定,自行居家隔离。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高校要在第一时间对返校学生监测体温,了解其假期动向及健康状况、途经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精心做好学生生活保障、心理关怀和思想引导,“一人一案”做好工作。要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或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
4.对普通专业实习生。各高校要细化政策措施,紧密联系实习单位,加强对实习生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在岗情况。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习生的人文关怀,安排辅导员或心理咨询师,扎实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对医药卫生类专业实习生。对已经安排在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ICU)等疫情防控有关科室的实习生,有关高校要确保本人自愿、家长知情。对响应地方政府号召,支援地方疫情防控的实习生,地方政府、高校和实习单位要根据实习生个人意愿、家长意愿、在校期间表现、地方需求等进行综合考量,不得强制要求实习生参加疫情防控。凡是主动申请参加、动员后愿意参加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实习生,无论是在校学习还是已在实习单位实习,均要递交个人申请(附家长意见、学校意见和实习单位意见)。要严格培训,所有实习生必须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四)防疫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延迟开学的规定,科学制定返校人员管理预案,错峰安排返校时间。开学条件准备成熟的高校,经学校党委科学评估后形成开学工作方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2.完善高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科学研判,要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尤其是师生和职工的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沟通,明确收治医院。
3.要安排开学时的体温检测、统计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及时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疫情防控教育和心理辅导。
4.要结合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内居住人员管理办法和校园出入管理办法等,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做好入校登记,减少人员流动,防止交叉感染。
5.要采取相关隔离措施,在具备条件的校医院或合适的场所安排一定数量的病房、房间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依规妥善处理。
(五)报告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疫情报告机制。明确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时限和流程,并公布学校疫情报告单位及部门的联系方式,保证疫情信息的及时精准报告。
2.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诊治过程中保存门诊随诊记录、开展疫情监测,重点监测假期去过重点疫区或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重点疫区离开者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应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
3.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疾病防控知识专业培训,加强值班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预检分诊,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立即联系指定医院转诊,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4.学校疫情报告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报告程序、内容和时限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定的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
5.全面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对全体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教职工和高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老校区家属宿舍中的社会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工作
1.各高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指挥,要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制度保障到位、专项资金充足、人员物资齐备,确保疫情防控指挥不脱节、人员无疏漏、环节无死角。
2.学校应主动对接卫生防疫部门,寻求技术指导,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
3.学校应安排专门负责疫情防控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
4.学校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等。
5.学校要做好食堂、浴室、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高校浴室加强管理和服务。进入浴室前进行体温检测,严禁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进入浴室。提倡学生在有条件的宿舍内洗浴,尽量不去公共浴池洗浴。
6.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各高校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工作
(一)宣传教育
1.保证开学后宣传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2.加强健康教育,开学后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应不少于1学时。要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大力倡导健康生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3.加强心理辅导。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
(二)教学安排
1.积极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各高校要借力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完善并实施“互联网+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要结合本校教学实际,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承担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国内主流在线教育平台等的优质教学资源开展线上教学、师生互动和在线辅导。
2.疫情防控期间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集中授课。必须开展的集体活动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聚集时间,尽量控制参加人员数量。
3.积极开展基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的精准教学监测与服务,确保“教师真在教、学生真在学”,保障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4.持续加强实习管理。精准统计各个实习点、各个岗位实习生在岗情况。扎实做好实习生思想工作,特别是对已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单位实习的学生,须安排专人与学生保持联系,提供帮助,对已经安排在急诊科(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重症监护(ICU)等疫情防控有关科室的实习生要重点关注,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防疫措施
1.实行定时检查制度。各高校在开学后要继续做好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师生晨、午、晚检制度,如有发热、咽痛、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第一时间隔离观察,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疫情防控期间,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采取体温检测措施,严格执行体温筛查制度。原则上停运学校通勤班车。确实需要的,应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循有关要求运行。
3.学校要及时了解、掌握在校师生每日健康状况。尽量减少在校人员流动,提倡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不必要的各种聚集性活动。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4.原则上不召开人群聚集的会议或典礼,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如必须举办,应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循有关要求,缩短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员数量。
5.在学校属地居住或者返校14日内的师生出现发热(达到或超过37.3℃)、乏力、干咳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疼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学校要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食堂、宿舍、教室、图书馆等重要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至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食品用具以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为主,每次消毒15至30分钟。学校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学校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避免过度消毒。
7.规范隔离措施。各高校要设置隔离观察区,安排专人负责对隔离观察者进行管理,设置专人值守,不得随意出入。隔离观察区人员及隔离观察者要佩戴口罩,避免与其他人密切接触,做好各项防护措施。要做到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爱、生活上关心,引导隔离者积极配合。
8.发生疫情时,学校应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的控制和病人的救治,并落实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
9.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应依法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采集样本、密切接触者筛查、隔离治疗、预防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10.患病的学生,休、退学应根据病情、病种,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持学校医疗保健机构认可的有效证明到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查验后方可复课。
(四)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完善疫情报告机制。每日对全体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教职工和高校服务人员(校内的物业管理人员、保安、食堂工人、建筑工人、维修人员、老校区家属宿舍中的社会人员等)开展全面精细排查、精准落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准确报告全省教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保障工作
1.完善制度保障。各高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构建完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疫情防控制度体系。
2.完善人力保障。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开展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指导。学校相关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
3.落实资金保障。学校应安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购置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体温计等防护用品,避免滥用和浪费。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一、开学前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严格落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学校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防控领导小组,并组建相应专项工作组,统筹指导全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制度保障到位,确保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工作目标、领导机构、职责分工、疫情监测、应急举措、善后处理等内容,落实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建立健全学校、系部、年级、班级、家长、实习单位之间的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4.健全防控工作制度,建立门卫管理、值班人员管理及教室、实训室(场)、宿舍、公共浴室、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制度,实行信息日报制度、学生缺课追踪和随访制度、师生晨午检制度(其中住校师生要实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检测)、消毒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师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等。在合适场所设置暂时隔离室,配备必需物资。
5.除正常值班外,提倡在家办公、网络办公,减少交叉感染概率。
6.落实防控经费,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额温测量仪及体温计等防控物资贮备。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摸排各类教职员工(含保安、宿舍、浴室和食堂管理人员等,下同)和学生假期去向(包括假期中已在外实习的学生情况),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外出、有疫区接触史、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信息台账。健康状况内容信息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重点疫区、是否接触重点疫区高危人员等。
2.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由疫情报告人按时、精准向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3.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要有人文关怀。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做好针对留校人员、从疫区返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关怀与疏导。
2.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认真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
3.利用校园网、在线课堂、资源平台等开展网络教学,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给予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4.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免疫力,指导学生延迟开学期间的学习和生活。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在开学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做好办公场所、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实训车间、实验室、浴室、厕所等校园公共活动场所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不留死角,保持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2.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努力使人人成为疫情防控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3.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浴室、食堂和洗手间的流动水洗手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公共场所流动水洗手设施不足的,要及时增设。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教职员工和学生使用。
二、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学校书记、校长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
2.做好校园疫情动态监测,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晨、午、晚检及学生缺课跟踪,并及时登记,建立台账。若有师生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暂时隔离,并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3.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按时、精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4.若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学校要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严格遵照疫情防控办法开展工作。要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每日健康状况,关心关爱他们。
(二)加强教育教学管理
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一律不开展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不得组织参加社会机构等举办的比赛、展示等聚集性活动。
3.错时安排不同专业和年级学生入校时间、食堂就餐时间、浴室开放时间,分时段、分批次组织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减少学生在教室、实训场所、宿舍间的流动。
4.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三)妥善组织实习实训
1.开学前不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对已在外实习的学生,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及生活情况,实施分类管控。
2.对已在疫情一般地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具有暂停撤回条件的,可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撤回,撤回的学生要做好充分的防护,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先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以上,无异常后再返校。不能暂停撤回的,由学校联合实习单位负责管理,并严格遵守属地卫生防疫工作的要求,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
3.对已在重点疫区实习实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属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期间要确定专人做好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
4.对实习期间放假的学生,严格按照规定的开学时间及实习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其返回实习单位,不得提前。
5.疫情结束前不安排任何新的实习实训。
(四)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学校可利用健康教育课、班级qq群、微信群、主题班会、观看宣传视频、黑板报、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防治知识知晓率。
2.持续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多种方式,督促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按要求佩戴口罩等,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做好自身防护。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积极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3.保持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对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坚持每日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减少室内公共场所使用,必须使用的室内公共场所(如教室、实训室等),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4.各类场所应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及洗手液。做好手部卫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眼保健操前和就餐前,提醒学生洗手。配置洗手液、消毒液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安排专人,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日常消毒清洁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开展。
5. 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可以班级为单位,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办公室或教室就餐,也可分餐送至办公室或教室,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并在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午检工作。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加强后厨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6.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学校浴室加强管理。人员进入浴室前进行体温检测,严禁身体不适及有发热症状人员进入浴室。提倡学生在有条件的宿舍内洗浴,尽量不去公共浴池洗浴。公共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批次使用后全面消毒一次。
(五)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一、开学前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 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 严格落实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学校防控疫情专项机构或组织,由学校办公室或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医疗机构联系与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其中寄宿制学校要实行早、中、晚三次检测体温制度)。设置合适的晨、午检和暂时隔离观察场所,配备必要的用品。
5.制定完善严格的门卫制度,其中寄宿制学校要完善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教室、宿舍、浴室和食堂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减少学生在教室、宿舍间的流动。
6.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7.除正常值班外,提倡在家办公、网络办公,减少交叉感染。
(二)建立信息台账
1.全面摸排教师及保安、宿舍、浴室和食堂管理人员等各类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外出教职员工和学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教职员工和学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信息台账。健康内容信息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重点疫区、是否接触重点疫区高危人员等。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要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工作方案,及时调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心理健康教师等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 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机制,在开学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重点做好教室、宿舍、浴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清扫和消毒,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全面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宿舍、浴室、食堂和洗手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确保畅通可用。公共场所洗手水龙头不足的,要及时增设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教职员工和学生使用。
二、开学后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学校书记、校长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其中寄宿制学校要严格落实早、中、晚三次检测体温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在隔离场所进行隔离观察,且安排专人负责,并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
安排专人,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园)联动机制
持续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1.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可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2.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如升旗、跑操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开学典礼等活动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一律不开展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错时安排不同学段和年级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引导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和教室。督促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
4.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每日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清扫与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要减少室内公共场所的使用,必须使用的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实验室等),要坚持使用一次消毒一次。
2.落实手部卫生,引导师生勤洗手,尤其在眼保健操前和午餐前,提醒学生洗手。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每日洗手要求,推行六步洗手法。配置洗手液、手消毒剂等,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3.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饭盒、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可以班级为单位,佩戴口罩,分批到食堂购餐,返回教室或办公室就餐,也可以分餐配送至教室、办公室,减少学生流动聚集。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餐厅每次用餐后消毒1次,重点对餐桌椅消毒,餐具用品高温消毒。强化后勤保障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后厨监管,确保所用食材新鲜、清洗干净。
4.寄宿制学校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
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所有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一)
一、线下培训恢复前的工作
1.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在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开展线下集中服务。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含学员,下同),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给予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对暂停线下培训活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提高防范意识、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4.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明确责任到人,细化落实责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法定代表人要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5.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教育部门等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各项要求,履行好防疫责任。
6.建立师生信息动态台账。对在聘的教职工和登记在学的学生,要进行全面摸排,全覆盖、无遗漏,掌握其假期去向及健康状况,建立台账,重点关注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工和学生、与重点疫区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教职工和学生以及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教职工和学生。关心关爱教职工和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职工和学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7.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8.做好培训开展的准备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及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制定出入检查制度、师生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实施人员,明确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具体流程,在合适的场所设置暂时隔离观察室,配备必需物资,全力做好保障。
9.调整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培训工作方案,摸排教师情况,保证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10.做好新进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审核工作。新进的教职工和学生,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需进行健康状况摸排、监测,确保新进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
二、线下培训恢复后的工作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岗位责任,相关人员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教育行政部门等部门的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培训活动有序进行。
2.持续保持办学场所环境卫生。坚持培训期间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对教室、办公室、门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门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及时补充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手部卫生,引导师生勤洗手。
3.落实疫情动态监测制度。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严格人员出入检查、佩戴口罩等工作。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做好登记工作。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
4.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继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及家长和教职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5.结合实际调整培训计划。不得超纲、超前教学。加强对授课教师的规范化管理。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评比、比赛、展示等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交流研讨调研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提倡网上集体备课,提倡教师之间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教研等活动。
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7.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机构。不得组织开展除正常教学之外的聚集性活动。
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