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校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
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需求,现将2015年学生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和报名条件
凡我校2014级在籍普通本科学生,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均可报名。其它年级学生学有余力者在确认能完成辅修计划的情况下亦可申请辅修。
二、开设专业
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核,预开设13个辅修专业,具体如下表:
申报学院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类别 | 收费标准 |
电气工程学院 | 自动化 | 工学 | 80元/学分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80元/学分 |
管理工程学院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70元/学分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学 | 70元/学分 |
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70元/学分 |
物流管理 | 管理学 | 70元/学分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70元/学分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80元/学分 |
数理学院 | 金融工程 | 经济学 | 70元/学分 |
外语学院 | 英语 | 文学 | 70元/学分 |
人文学院 | 行政管理 | 管理学 | 70元/学分 |
法学 | 法学 | 70元/学分 |
建筑工程学院 | 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70元/学分 |
三、报名程序
为充分满足学生的辅修需求,保证辅修教学效果,辅修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
1.预报名阶段(5月6日8:00至5月13日23:00)
凡自愿参加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学习的学生,须于5月6日8:00至5月13日23:00登录教务系统进行预报名,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通过校园网主页,登录教务系统;
第二步:选择“信息维护”下的“辅修报名”,填写《
辅修专业报名表》,选择要辅修的专业,点击报名表下方的“报名”即可。
2.教务处审核调整阶段(5月15日)
教务处统计各专业预报名人数,确定2015年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最终开设专业(预报名人数40人以上),并将停开专业(预报名人数少于40)的预报名名单全部删除。具体开设专业和停开专业将于5月16日前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并通知各学院。
3.补报名阶段(5月16日8:00至18日23:00)
因原申请专业停开或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均可进行补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部 门 | 审核时间 |
学生所在学院 | 5月19日—20日 |
辅修专业开设学院 | 5月21日—22日 |
教务处 | 5月23日 |
五、缴费注册
凡经学生所在学院、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本人必须于5月27日至6月7日,到校园一卡通多媒体机上缴纳辅修学费,根据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按学期一次性缴纳。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结束后,学生因各种原因终止辅修,其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完成后,由辅修开设学院根据缴费名单办理听课证、分班等手续。
六、教学安排
辅修教学计划一般安排为5个学期,一般从第3学期开始辅修学习(与标准学制的正常教学计划相比),2015年辅修专业从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开始开课,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各专业开课时间由各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具体通知。
七、其它说明
1.准备申请第二学位的同学不能辅修与自己主修专业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比如工学类专业不能辅修自动化),辅修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只能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专业和辅修双学位必须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