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20 浏览次数: 704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学校廉政教育教学成果,根据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皖教思政函〔20122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进一步加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学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我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政教育进校园。

  二、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阶段。学校组织初赛,评选优秀作品报送省教育厅参加全省复赛,省教育厅将评比出每个项目作品的前10名,报送教育部参加全国决赛。时间安排如下:

  1.我校初赛时间安排:

  (1710日前报送作品和报名表;

  (27月中旬组织专家评比;

  (3718日前将推荐作品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复赛(每个项目限报2个作品)。

  2.省教育厅复赛:20127208月15

  3.教育部总决赛:20128168月30

  四、参赛作品形式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

  2.书画摄影类。含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我校可报送2(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

五、表彰奖励

全国大赛按照所设四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六、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创作和上报参赛作品,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

  2. 请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报送纪委办公室,报送时请标注参赛作品字样。

3. 联系人:郭广春,联系电话:2871201 

 

  附件:1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2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

 

 

 

                             校纪委   监察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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