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 第十二届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 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6-15 浏览次数: 776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工作要求,深化个性化人才培养,引导学生“学”起来,培养和塑造学生科研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广大师生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意识,活跃校园创新环境,提高专利申报质量,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推动高科技创业活动和创新型校园建设。依据《 科研育人实施方案》(党宣字〔2020〕12号)、《 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实施办法(暂行)》(校字[2012]19号),现举办“ 第十二届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6-8月)

各学院宣传动员,部署参赛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选题、了解专利书写方法,充分利用课余和暑假时间,开展创新研发、专利作品的撰写与申报。

(二)各学院初赛(9月上旬)

各学院初赛,学院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并按照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申请条件,审查申报作品,并按指标推荐。

(三)作品申报阶段(9月中旬)

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 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作品申请表》(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已申报未授权的作品附受理通知书或实审通知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含权利要求、摘要、说明书或附图)、《 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和实物作品等材料报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科,联系人:陈老师杨同学,电话:2871175、QQ:1610770487。工作群号:595232600。

(四)复赛及决赛(9月-10月上旬)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利创新作品进行复赛及决赛,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类别:参赛作品分为发明专利类、实用新型专利类、外观设计专利类三类作品。

(二)参赛作品时间要求:发明类作品为20219月1日-20239月1日已授权或已申报并已受理的原创作品。实用新型类和外观设计类作品为20229月1日-20239月1日期间授权或申报并已受理的原创作品。

(三)参赛作品属性:

1.申报专利的作品,专利权人必须为 ,参赛作品负责人必须是在校大学生且必须是专利发明人之一,每个作品参赛学生原则上不超过4人。

2.已同时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类或外观专利的作品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申报,不得同时申报。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学生独立或参与完成。

4. 参赛作品提交专利申请相关证明并保证真实性。

(四)有下列情况的作品不得参加大赛:

1.已在往届大赛获三等及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得再次参

2.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的专利作品

4. 非参赛学生独立或合作完成的作品等。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大赛设作品奖、单项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组织奖。

(一)作品奖:设特等奖1-2项,每项奖金3000元;一等奖4-6项,每项奖金1000元;二等奖8-10项,每项奖金500元;三等奖若干,每项奖金2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优秀奖证书。特等奖团队须有实质性成果转化、创业效果佳。

(二)单项奖:设最佳选手表现奖、最具创意设计奖、最具市场价值奖,共3项单项奖,对作品完成人颁发奖金和证书,每项奖金500元。每件作品不重复颁发单项奖。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对特等奖、一等奖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奖金分别为1000元、500元。

(四)组织奖:对组织有力、学生参赛踊跃、参赛作品质量较高的学院授予组织奖,奖项不超过3项,对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和奖金1000元。

六、几点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赛由组委会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和设备技术支持,帮助学生按通知要求完成参赛作品的申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专利大赛活动,把大赛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评先评优、综合考核等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动员参赛,扩大参赛面和影响力,使该项大赛成为学生科技创新的品牌活动,成为高质量人才培养的一个激励平台。

(三)推进创新创业。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为建设创新型校园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推进项目创业,做好相应的创业公司辅导,特等奖原则上在已经创业的项目中产生。

(四)指标分配

1、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发明专利参赛作品不少于30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各学院发明专利参赛作品不少于20件;其他专利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各学院专利参赛作品不少于20件。

  3、数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利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附件: 第十二届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作品申请表.docx  

    第十二届专利发明与创新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xls  

 

科技处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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