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已经启动,为使各类档案材料及时、完整、规范收集归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形成的属于学校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材料,以及之前应归未归的档案材料。
2.各学院各部门收集归档的具体范围详见《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详见档案馆网站—档案法规—学校规章)。
3.各学院产生的重要档案材料,如:学院印发带字号的红头文件、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原件归档,可复印一份留存备查)、二级党组织选举换届材料、教代会暨工代会会议材料、毕业生合影照片及其他重要活动照片和视频、每学年考试试卷样卷及答案等需移交档案馆保存,其他材料由学院档案室自行保管。
4.获省级以上的奖状、奖牌、奖杯、证书、锦旗等以及与外单位交流中获赠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5.归档材料载体形式包括纸质、电子、照片、录像(录音)带、光盘等。
二、归档时间
1.党群、行政、声像、教学、学籍、外事、科研、设备、出版、招投标档案于2024年5月底前归档。
2.基建档案在项目验收完成后3个月内归档。
3.实物档案在收到实物1个月内归档。
4.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处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5月底前归档。
三、归档程序
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对本单位2023年度档案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按归档时间移交档案馆,办理相关手续。
四、归档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兼职档案人员,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切实做到应归尽归。
2.完整规范。归档材料应为原件,材料内容应齐全, 格式要规范,信息要准确。
3.加强沟通。收集、整理归档材料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们沟通,共同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871229;
联系人:陆浔、卢文成;
联系地址:图书综合楼1102室 。
附件:档案移交登记表.doc
档案馆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