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
年鉴编纂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学校年鉴2024卷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客观准确地汇集和记述2023年学校以及各学院、各部门所取得的重要成绩、重大举措及其新进展、新成果,尤其要侧重反映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基本建设以及博士立项单位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和重要信息。要以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为重点,编出精品佳作,充分发挥学校年鉴存史、资政、育人、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校史与年鉴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负责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审定,研究决定编纂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年鉴编纂办公室(以下简称“编纂办公室”)负责年鉴整体方案策划,制定工作规程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年鉴稿件收集、组织编辑、统稿以及出版、印刷等具体工作。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1.拟定年鉴编纂工作通知。
2.各单位成立以一名领导(编委会成员)为组长的年鉴编纂工作组(以下简称“编纂工作组”),其中包括1名联系人和撰稿人若干。联系人和撰稿人请加入安工程年鉴编撰工作组QQ群:528395272
(二)组稿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
1.各单位年鉴编纂工作组认真查阅、收集、整理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按“撰稿提要”(见附件2)要求组稿、统稿。
2.5月9日前各单位年鉴编纂工作组将文稿、图片资料经签章后报送编纂办公室(图书综合楼1103),电子版发送至编纂办公室邮箱(895192672@qq.com)。一个单位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其中含word文档和图片,图片不能插在文档中,图片以反映图片内容的文字命名。审稿人、撰稿人随文署名(审稿人如是年鉴编纂工作组组长不需署名),多人撰稿的原则上只署统稿人员姓名。
(三)分纂阶段(5月13日至6月17日)
1.编纂办公室汇总、梳理、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文稿、图片资料,提出修改意见,报编委会负责人审议。
2.编纂办公室将审议意见反馈给各单位。
3.各单位修改、完善、补充相关材料,由编纂工作组组长在纸质稿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编纂办公室,电子稿发送编纂办公室邮箱。
(四)总纂阶段(6月20日至8月15日)
1.编纂办公室对分纂稿件进行总纂,形成初稿。
2.召开编委会审议初稿。
3.编纂办公室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总纂稿。
(五)审稿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编纂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总纂稿进行审稿,根据审稿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补充,报编委会。
2.编委会审议,编纂办公室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3.将送审稿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
(六)印刷成册(10月8日至10月31日)
1.完成装帧设计及图片设计任务。
2.做好年鉴的排版、校对、印刷。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年鉴撰稿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供稿任务,对所提供材料把关负责。若在年鉴编纂过程中相关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通知编纂办公室。
2.统筹安排、确保进度
年鉴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强化进度意识,统筹安排年鉴文稿编纂、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供文稿等相关资料,确保学校年鉴按计划完成编纂。
3.统一规范、保证质量
文稿统一使用规范的记叙文体进行编写,尤其注意行文中不得以第一人称表述。做到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真实,文字严谨朴实、流畅。文字说明要简洁、准确,要素完整。图片要求与供稿条目内容相关,或与篇目内容相关,反映单位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成就,并具有独特性;在其下方标注主题内容说明文字。各单位采用的数据须是2023年一整年的数据,并按照《
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采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统一性负责。
附件1:
年鉴2024目录.docx
附件2:
年鉴2024撰稿提要.doc
附件3:
年鉴条目撰写要点与规范.docx
档案馆(校史馆)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