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年鉴2024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1 浏览次数: 41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 年鉴编纂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做好学校年鉴2024卷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客观准确地汇集和记述2023年学校以及各学院、各部门所取得的重要成绩、重大举措及其新进展、新成果,尤其要侧重反映党的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基本建设以及博士立项单位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和重要信息。要以学校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为重点,编出精品佳作,充分发挥学校年鉴存史、资政、育人、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

校史与年鉴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负责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审定,研究决定编纂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年鉴编纂办公室(以下简称“编纂办公室”)负责年鉴整体方案策划,制定工作规程并牵头组织实施,承担年鉴稿件收集、组织编辑、统稿以及出版、印刷等具体工作。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315日至331日)

1.拟定年鉴编纂工作通知。

2.各单位成立以一名领导(编委会成员)为组长的年鉴编纂工作组(以下简称“编纂工作组”),其中包括1名联系人和撰稿人若干。联系人和撰稿人请加入安工程年鉴编撰工作组QQ群:528395272

(二)组稿阶段(41日至510日)

1.各单位年鉴编纂工作组认真查阅、收集、整理相关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按“撰稿提要”(见附件2)要求组稿、统稿。

2.5月9日前各单位年鉴编纂工作组将文稿、图片资料经签章后报送编纂办公室(图书综合楼1103),电子版发送至编纂办公室邮箱895192672@qq.com。一个单位建立一个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其中含word文档和图片,图片不能插在文档中,图片以反映图片内容的文字命名。审稿人、撰稿人随文署名(审稿人如是年鉴编纂工作组组长不需署名),多人撰稿的原则上只署统稿人员姓名。

(三)分纂阶段(513日至617日)

1.编纂办公室汇总、梳理、审核各单位报送的文稿、图片资料,提出修改意见,报编委会负责人审议。

2.编纂办公室将审议意见反馈给各单位。

3.各单位修改、完善、补充相关材料,由编纂工作组组长在纸质稿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编纂办公室,电子稿发送编纂办公室邮箱。

(四)总纂阶段(620日至815日)

1.编纂办公室对分纂稿件进行总纂,形成初稿。

2.召开编委会审议初稿。

3.编纂办公室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总纂稿。

(五)审稿阶段(91日至930日)

1.编纂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总纂稿进行审稿,根据审稿意见,对文稿进行修改、补充,报编委会。

2.编委会审议,编纂办公室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

3.将送审稿报学校决策会议审定。

(六)印刷成册(108日至1031日)

1.完成装帧设计及图片设计任务。

2.做好年鉴的排版、校对、印刷。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年鉴撰稿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供稿任务,对所提供材料把关负责。若在年鉴编纂过程中相关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通知编纂办公室。

2.统筹安排、确保进度

年鉴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强化进度意识,统筹安排年鉴文稿编纂、严格按时间节点和要求提供文稿等相关资料,确保学校年鉴按计划完成编纂。

3.统一规范、保证质量

文稿统一使用规范的记叙文体进行编写,尤其注意行文中不得以第一人称表述。做到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真实,文字严谨朴实、流畅。文字说明要简洁、准确,要素完整。图片要求与供稿条目内容相关,或与篇目内容相关,反映单位工作、重要活动、重大成就,并具有独特性;在其下方标注主题内容说明文字。各单位采用的数据须是2023年一整年的数据,并按照《 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采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统一性负责。

附件1: 年鉴2024目录.docx

附件2: 年鉴2024撰稿提要.doc

附件3: 年鉴条目撰写要点与规范.docx


档案馆(校史馆)    

20244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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