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安徽省本科高等学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皖教人〔2022〕2号)、《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办法》(校职字〔2019〕2号)、《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补充规定》(校职字〔2019〕1号)等文件要求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同行专家鉴定及相似性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同行专家鉴定
(一)所有系列拟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提交2篇(部)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教授的人员应提交3篇代表作),破格申报须增加1篇(部)。报送的代表作应为最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创新水平、科学价值和社会推广应用价值等的成果。
(二)EI收录的会议论文(CA)、书评(二类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著作等其他学术成果作为评审业绩条件之一的,须送同行专家鉴定。其他学术成果水平鉴定评价表,根据个人业绩情况由申请人另行填写,单位另行汇总报送(PDF格式,非拍摄版,姓名、工作单位等包含送鉴人个人信息的必须全部覆盖)。
(三)材料清单及要求
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word版)。
2.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学术专著、会议论文等(PDF格式,非拍摄版,姓名、工作单位等包含送鉴人个人信息的必须全部覆盖)。
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
所有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相似性检测的代表作必须与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一致。申报中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1篇代表作(其中以学术论文作为评审条件之一申报人员应提交2篇代表作)。代表作等学术成果、学术专著、会议论文等(可编辑PDF格式,非拍摄版,不用遮盖,以论文题目形式命名)。
三、相关说明
(一)代表作作为评审业绩条件,应能够代表申报人的最高学术水平,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或出版。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和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有效期均为两年。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当年不得再次检测和鉴定,第二年再次提出申请者,上一次检测和鉴定结果自动失效,其代表作鉴定结果须采用最新的鉴定结论。
(二)本年度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和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均提交电子版。论文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论文第一作者须为申报人指导的学生或参与申报人主持的科研项目),须含有版权号的封面或封底、目录、正文,外文期刊须附检索报告,并以“代表作一”、“代表作二”命名,命名的材料需与鉴定意见表中的填写顺序保持一致。
(三)请各单位按照“学院-同行专家鉴定-姓名-材料”、“学院-相似性检测-姓名-材料”对材料进行命名,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学术成果使用了未公开发表的本人硕(博)士论文内容或同一课题组成员合撰论文内容的,须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审核证明材料(盖章)。
四、收费标准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费用全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学校不再补贴,具体缴费标准和时间另行通知。相似性检测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统一支付。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对申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各级审核人要按照校职字〔2019〕1号文件中论文、著作等要求对提交的代表作严格审核。一经发现申报人、学院或部门弄虚作假、渎职失职,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及当事人的责任。
(二)各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邮箱:2362935007@qq.com。申报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工程系列的统一归口到学科专业所在学院,统一汇总报送。申报其他系列的,学院教职工归口到所在学院,机关、后勤、教辅的教职工归口到所在的二级党组织,统一汇总报送。
(三)具体事宜咨询人事处师资与职称科,联系电话:2871394。
附件: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