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16 浏览次数: 291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校史馆是高校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和对外宣传的重要阵地,为迎接学校90周年华诞,学校将重建校史馆。为做好校史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全面、系统地记录学校发展历程,留存校史记忆,更好地发挥馆藏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独特功能,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的情怀和荣校、兴校的理想,现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 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史资料和实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1935年建校至今形成的具有收藏和展览价值的文字、照片、影像等档案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一)文本资料类

1.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等记录性、回忆性、访谈性文本资料。

2.学校发展历程中教师特别是名师名家的教学、科研以及重要成果等文本资料(如讲义、手稿、教案、试卷、记分册、教学笔记、教研会议记录、刻印的资料、学生作业本及师生往来信件)。

3.学校各历史阶段印发的各类刊物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有较高价值的教材、专著、译著等文本资料。

4.国内外各类媒体对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宣传报道。

5.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文本资料。

(二)影像资料类

1.学校各个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或照片。

2.学校各个时期上级领导、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校视察、检查、调研、讲话等影像或照片。

3.学校各个时期重要学者来校讲学、学术交流等影像或照片。

4.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重要人物以及各方面重要活动的影像或照片。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模型等照片。

6.学校各个时期著名校友在工作岗位上取得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事迹的影像或照片。

7.学校各个时期有纪念意义的班级生活照,2010届之前毕业生合影照片。

8.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视频或照片。

(三)实物资料类  

1.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各个时期的校标、校徽、印章、匾额、纪念章、拓片、票证等。

2.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部级及以上的各类表彰奖励的奖杯、奖牌、奖状、奖章、证书等,学校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者仿真件及获奖证书等。

3.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带有各阶段校名印记的物品。

4.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结)业证书、学位证等。

5.学校早期购买或制作的用于教学、科研、实验的有代表性的教具、仪器设备、机械零件、模型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老物件。

(四)其他资料和实物

以上未详细列及,但具有校史陈列展出意义的其他实物、照片、影音、图书、文献等。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于愿意将自己收藏的个人档案、图片、实物捐赠给学校的,学校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经本人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学校在复制仿制后陈展复制、仿制件,原件返还本人。

3.无偿征调。对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由档案馆永久保管和展陈。

4.其他方式。对于特别有价值和珍贵的校史资料及实物原件,捐赠者和学校可以友好协商其他征集方式。

四、征集途径

1.直接捐赠。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可直接与学校联系捐赠事宜。

2.电子邮件或邮寄。身在外地的校友、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移交或捐赠物品,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物品。

3.上门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岁已高的同志、校友提供的材料,可由学校派人登门拜访,接收捐赠,或记录整理。

4.清点移交。校内各二级单位(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督促完成本单位曾经使用过或保存的校史资料、文物、实物(省级以上表彰奖牌、奖杯、证书、校友捐赠品)等的收集整理,并按规定造册清点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五、征集说明

1. 本次集中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集中征集完成后,征集公告仍长期有效,所征集校史资料及实物作为档案保存,并将在校史馆布展中选择展陈。

2.提供图片资料时要附相应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拍摄(提供)人姓名等。照片使用后需退还提供人的请注明。

3.对于征集的文字、照片、影像、实物等史料,学校将一律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4.对所征集的实物资料原件或复制件,展出时将会标明物品出处。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肖像权的书籍、照片等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校史资料征集工作,加强校史资料征集宣传,广辟线索来源。对可征集的实物史料,要全部予以征集;对有线索的要循线追踪;对有线索但因种种原因一时无法征集的,要及时通知档案馆。

(二)各学院、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史料征集工作,对所征集的实物史料进行拍照、登记,做好原始记录,按照《 校史资料捐赠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物一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并附上简要的考证说明,连同实物一起交档案馆。

(三)校友会和离退休工作处要广泛利用新媒体、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发动离退休教工和广大校友,动员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努力挖掘线索,广开渠道,推动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四)对我们的征集工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的,请与我们联系。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档案馆:胡媛媛 13355531180

校友会:赵恒芳  18855395667

离退休处:张玉凤  18255389180

邮箱地址:danganguan@ahpu.edu.cn

2.校史实物资料邮寄地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档案馆

邮编:241000

邮寄时,请备注“校史资料征集”。


附件: 校史资料捐赠信息登记表.docx

党委宣传部  离退休工作处  校友会  档案馆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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