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属分析测试部所有的玻璃仪器、低值易耗品等,均造册登记,统一管理。
2. 本部门物品供测试使用,任何人不得随便挪用。如需借用,需经管理人同意,并办理借出手续,方可使用。归还时,管理人应严格进行验收,以明责任。
3. 凡损坏物品、玻璃仪器者,应按下列情况进行报减或赔偿:
①仪器陈旧,在正常使用中损坏者;
②仪器质量不高,在正常使用中损坏者;
③由于操作频繁而易损坏者。
如因下列情况发生损坏者,应按规定办理赔偿手续:
①因粗枝大叶不细心损坏者;
②由于违犯操作规程而损坏者;
③任意拆卸、碰撞、遗失者;
④随便般动造成损坏者;
⑤管理人员不负责造成遗失者。
4. 使用玻璃仪器、低值易耗品时,应本着节约精神,防止浪费或损坏。
5. 每学期结束后,管理人应清点,催还仪器物品,并提出下学期请购计划。
分析测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