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征兵工作文件精神,正确掌握征兵政策。负责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宣传教育、咨询及协调工作。
2.征兵工作站设在校保卫处(武装部),校武装部负责工作站的思想、组织和业务建设,政保科具体落实工作站正常工作的开展。
3.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日常事务,全面了解掌握全校征兵工作情况,组织应征大学生预征对象的预审、体格体检、复查工作。了解掌握高校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义务兵家属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等情况。
4.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
5.拟制有关宣传、政审、纪检等方面的工作指示、报告、简报和总结,并及时上报。
6.拟制征兵工作实施的全面情况,及时上报通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7.负责征接双方的联络,协调新兵的征集与交接工作;及时整理档案、登记造册,协助入伍新兵办理入伍手续。
8.组织新兵入伍欢送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新兵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入伍士兵慰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