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办理户口迁入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9-10 访问次数: 685

1、2018级新生户口迁移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入。各学院按班级、学号排序收缴以下材料,于2018年10月15日前送保卫处校园秩序管理科朱老师(综合楼A座一楼,电话2871419):

①省外户口迁入的同学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省内户口迁入的同学需要提供户口本。

②户籍相关信息表电子档(见附表)。

③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学院)。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外省同学,请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如发现错误或字迹模糊,要及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正。

3、请注意保管《户口迁移证》,不得自行涂改、污损,如果遗失须在统一上缴时间前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4、根据公安机关要求,2018级学生2018年11月20日后不再受理户口迁入手续,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生集体户的,在学期间不办理户口迁出或更改姓名手续。

*“二代证有效期限”填写:填二代身份证国徽面下方的“有效期限”。

附表:

婚姻状况

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

联系电话

    

  

  

  

  

  

  

  

  

  

  

  

  

  

  

  

  

  

  

  

  

  

  

  

  

  

  

  

  

  



保卫处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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