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维护校园安全,结合全国第27个“119”消防日宣传活动,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8日—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防治火灾
三、活动内容
(一)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自查自纠表11月16日前交保卫处)。
(二)以学院为单位开展新生消防安全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
1.日常预防火灾知识;
2.如何报“火警”;
3.火场逃生知识;
4.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讲解;
5.常见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以学院为单位开展新生灭火实战演练。
演练地点:A座南侧停车场区域。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主要宣传内容:
1.印制“四个能力”卡片发放到各学院;
2.制作消防安全知识板报;
3.组织校内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学习;
4.成立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技能训练;
5.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测试竞赛。保卫处印制消防知识学习材料发放到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学生自学,每个学院抽派十名新生参加学校消防安全知识测试竞赛。时间:11月21日下午三点;地点:四号教学楼110教室。
(五)完善制度贯彻落实
各学院、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六)活动备案记录
各学院、各部门对本次“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做好总结和材料留存。
联系人:保卫处消防科李岗老师;电话13965168915。
附件: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doc
保卫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