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97号)和《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皖安〔2018〕4号)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按照《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学校决定于寒假前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气、用水、用热等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
2.火灾防控、可燃物清理、防拥挤踩踏、防盗、饮食安全、防溺水、防煤气中毒、交通等安全隐患;
3.实验室、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危化品的管理。
二、检查方式
(一)自查自纠。各单位按照《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继续开展自查自纠。
(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皖教秘科[2019]2号)文件要求,科技处牵头保卫处、教务处开展检查。
(三)全面检查。学校保卫处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1.检查时间:2019年元月17日;
2.检查组成员: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校办1人、教务处1人、科技处1人、学生处1人、现教中心1人、总务处2人、后勤集团2人、保卫处6人)
请以上部门于元月15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
3.分组检查安排
第一检查组:保卫处、教务处、校办、科技处等部门相关人员
检查范围:A座、B座、C座、D座、1教、电气实验楼、生化实验楼、三号教学楼。
第二检查组:保卫处、后勤集团、学生处、总务处等部门相关人员
检查范围:幼儿园、校医院、地下超市、工程训练中心、一食堂、二食堂、三食堂、四食堂、师生活动中心、女生宿舍1—10号楼、男生宿舍1—16号楼。
第三检查组:保卫处、后勤集团、总务处、现教中心等部门相关人员
检查范围:图书馆、2教、4—9号教学楼、师生服务中心(五食堂、体育学院)、男生宿舍17—25号楼。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保证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2.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如无法按时整改的及时书面报告,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学校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全校安全隐患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完成整改。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