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
停车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印发实施。各单位要把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按照实施办法要求,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11月15日正式实施停车收费
1.对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实施收费。
2.之前已经办理过车辆通行申请的教职工车辆免费通行。
二、免费通行用户重新申请和审核
1.实行校园停车收费,保卫处完成原有门禁系统升级改造,需要对教职工原有车辆通行信息进行更新和审核。
2.申请人须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含在岗征地农民工)、离退休教职工、离岗征地农民工、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兼职教师。
3.各学院、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教职工车辆通行申请资料。
4.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的《
车辆通行申请表》,身份证、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教职工亲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位教职工申请材料需单独装订。
5.离退休教职工申请材料由校工会集中报送。
6.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把《
车辆通行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及教职工申请材料集中(按编内编外顺序)报保卫处,汇总表电子档发邮箱:bwc@ahpu.edu.cn。
7.对未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的教职工车辆将不享受免费通行。
三、短期停车收费用户申请办理
自11月12日起,短期停车收费用户个人自行准备申请材料提交保卫处审核。详见《
停车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1. 关于印发《
停车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2.
机动车辆通行申请表.zip
3.
机动车辆通行申请汇总表.xlsx
4.
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doc
保卫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