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贯彻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围绕今年第二十八个法定消防宣传日,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月8日—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防范火灾风险 建设美好校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校2019年“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11月8日下午3点。
2.活动内容: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学生开展灭火、疏散、救援演练;现场展示消防器材。学校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员联动配合。
3.活动地点:水泥篮球场(第一田径场北侧)。
4.参加人员:校领导、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有关人员及生化学院和艺术学院学生代表。
(二)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11月15日前,各单位把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交保卫处。
(三)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开展“消防我体验”灭火实战演练活动
1.演练内容:讲解消防器材(消防服、消防栓、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组织灭火实战演练。
2.演练地点:5教西南侧停车场。
3.演练人员:各学院新生代表、未受过培训的教职工和新进从业人员。
4.演练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报保卫处消防科;另外各部门未受过培训的教职工于15日下午3点至5点到5教西南侧停车场参演。
(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1.印制“四个能力”卡片发放到各学院。
2.消防知识展板宣传。
3.组织校内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学习。
4.开展志愿消防队消防业务技能训练。
5.通过易班进行网络宣传教育。
(五)完善制度贯彻落实
按照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各单位要完善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六)活动目的
1.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2.避免火灾发生,创建平安校园。
(七)活动备案记录
对本次“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做好材料保存与存档。
联系人:保卫处消防科李岗;联系电话13965168915
附件:
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doc
保卫处 学生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