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校保字〔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强化校园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学校决定在寒假放假前集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要求
(一)师生员工安全教育
1.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师生员工注重人身和财物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范邪教、防传销、防非法集资、防诈骗、社会实践安全防范等安全教育,特别提醒师生注意往返路途安全、旅行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安全用电、用气、用水教育等。加强师生住宿、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3.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加强保安、物业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图书馆、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实训中心、食堂、地下超市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危险物品管理等隐患排查,各楼宇要及时组织清理通道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
3.开展电动车未在指定地点集中停放充电等问题的检查,严防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三)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相关单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能力,坚决杜绝校园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2.检查实验室的用水、用电以及防水、防盗、防潮、防爆、防污染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3.寒假期间相关单位要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
(四)安全防范情况
1.各单位要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用电及设备、门、窗等设施的安全情况,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2.落实室内安全责任,建立“最后一人离开负责制”。各办公室、实验室人员最后一人离开时,要关闭电源、水源、门窗。
3.要加强食堂、超市等食品安全管理。
4.加强校园的门卫管理、值班巡逻和交通管理,各楼宇物业管理员值班、巡查、管理等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各单位自查自纠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先行自查,认真梳理、排查本单位各部位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提前预防,不留安全“死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使用,谁管理”,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来不及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各单位于1月9日下午下班前把《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报保卫处。
三、学校检查和督查
1.检查时间和方式:1月7日上午,学校组织办公室、保卫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学生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现代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人员分三个检查组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2.检查组人员组成: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校办1人、教务处1人、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3人、学生处1人、现教中心1人、后勤保障处3人、保卫处6人)。以上各部门于1月6日前将参加检查人员名单报保卫处。
联系人:李岗;电话:2871420。
附件: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doc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