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校园车辆通行,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校园车辆停放秩序
1.师生员工车辆应减速慢行,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在消防通道、主要道路口等禁停区域停放。
2.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楼宇门前及周边车辆停放秩序由相关物业公司负责,食堂门前及周边车辆停放秩序由食堂经营企业负责,文体活动主办单位须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现场周边车辆停放秩序,校园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由保卫处督促运营商负责,公共区域车辆停放秩序由保卫处负责。
3.各学院、各部门应倡导师生安全文明行驶,模范遵守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4.对于车辆超速、乱停乱放等行为,保卫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学生摩托车不允许进校,之前已经进校的学生摩托车须骑出校园或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后集中停放在南大门内侧车棚,发现学生在校内骑行摩托车一律暂扣。
二、对校园无主废旧非机动车进行清理
1.由于疫情停课、毕业生离校等原因,校园内废弃无主非机动车数量增多。为进一步构建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环境,加强学校公共区域管理,学校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园无主废旧非机动车清理工作。
2.请各车主于9月23日前将本人车辆妥善存放,9月24日-28日期间清理人员将对散放的无主废旧车辆集中存放到南大门东侧停车场。
3.对以上需要认领车辆的人员,凭相关身份证件、学生证及车辆钥匙于9月29日-30日到现场进行登记认领,逾期未能认领的车辆将作垃圾化处理。
4.无主废旧非机动车认定标准:长期停放一处、废旧、零部件缺损、车胎破损干瘪、链条断裂、车体传动部位锈蚀等。
保卫处、后勤保障处、校团委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