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15544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272起。
发生交通事故1117起,其中重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一般交通事故1116起,受伤123人,车损993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50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7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108人,查处行政案件52起。
10月18日,芜湖市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友。2020年11月11日,该陈窜至经开区银湖大桥附近盗窃轻轨施工工地建筑模板支架若干,总价值约6000元。10月20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城关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某。8月22日,该郭在繁昌区繁阳镇某宾馆内与二级精神残疾患者发生性关系,该郭涉嫌强奸。10月21日,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马坝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范某喆。10月18日,该范顺手牵羊盗窃受害人王某停放在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192号附近的自行车一辆,价值1500余元。10月21日,芜湖市公安局高校园区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姜某杰、彭某明、彭某佩、李某洋、滕某、方某园、卜某翰、孔某、周某凡、唐某东、梁某祥、胡某和方某超。8月11日,该团伙成员在网上以刷单可以返利的方式,骗取受害人伍某转账10万余元。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本周我市盗窃车内物品案件高发,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小区停车位内,且车内不要存放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如果必须停放在露天场所,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路边、广场以及偏僻地段,可以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部位,给犯罪嫌疑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降低车辆被撬砸的风险。
(二)本周我市扒窃案件多发,警方提示:天气渐渐转凉,广大市民衣着较厚实,被扒窃的时候不易察觉,广大市民朋友们逛街、购物或菜场买菜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手机要握在手中,不要挂在胸前或者置于裤子口袋内;如果必须携带钱包,钱包内尽可能少的存放现金。乘坐车辆时,要将背包、挎包置于胸前视线可控范围内,切勿背在身后;坐在车上,将大件行李放在自己可以观察到的行李架或者地上,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