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治安动态
本周,市区110共受理有效警情17714起,全市发生刑事案件152起。
发生交通事故1774起,其中一般亡人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交通事故1773起,受伤133人,车损1640起。
发生一般火灾事故110起。
本周,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抓获各类违法人员218人,查处行政案件43起。
2月9日,芜湖市公安局赭山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娄某。1月26日,受害人刘某报警称其在镜湖区某小区门口经营超市,当日盘点时少了一些烟酒,后通过监控发现系店内员工娄某趁没人时多次盗窃。2月9日,芜湖市公安局高校园区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2021年10月10日19时许,该李来到鲁港新镇中区某烟酒店,谎称是弋江区某公司采购人员,需要采购烟酒。店主崔某信以为真,遂将价值5000余元的烟酒交给该李,后该李逃匿。2月10日,芜湖市公安局二坝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健。1月初,该陈某健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实施网络犯罪活动,仍将自己办理的4张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并获利2000元。2月11日,芜湖市公安局弋江派出所抓获犯罪嫌疑人梅某晨、李某韬。1月14日4时许,该2名嫌疑人窜至弋江区利民东路外经广场附近,采用破坏门锁的方式进入某便利店,盗窃香烟价值3300余元。
二、本周警方提示
(一)本周我市盗窃车内物品案件仍然多发,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管理的停车场、小区停车位内,且车内不要存放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如果必须停放在露天场所,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路边、广场以及偏僻地段,可以停放在有视频监控的部位,给犯罪嫌疑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降低车辆被撬砸的风险。
(二)本周我市扒窃案件有所反弹,警方提示:春节已经结束,随着返工潮和大学生的开学,各类扒窃案件可能会有所反弹,广大市民朋友们逛街、购物或菜场买菜时,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手机要握在手中,不要挂在胸前或者置于裤子口袋内;如果必须携带钱包,钱包内尽可能少的存放现金。乘坐车辆时,要将背包、挎包置于胸前视线可控范围内,切勿背在身后;坐在车上,将大件行李放在自己可以观察到的行李架或者地上,现金、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最大限度避免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