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五一”假期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5 访问次数: 337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安徽省消防条例》,常态化推进学校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决定开展2023年“五一”假期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各学院、部门自查,学校组织职能部门抽查并对重点场所督查。

二、时间安排

即时起至2023年5月3日。

三、检查内容

(一)师生安全教育情况

1、师生员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教育情况。

2、师生员工防溺水、防火、防盗、防范邪教、防传销、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3、安保人员、物业工作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二)学生宿舍安全情况

1、宿舍楼栋安全措施放置、检查巡查情况。

2、宿舍安全用电情况。

3、宿舍物品摆放及卫生情况。

(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消防安全制度上墙情况。

2、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检查、使用等情况。

3、消防通道畅通情况。

4、电动车“飞线”充电、室内充电等违规充电情况。

5、重点检查校园超市、快递点消防安全情况。

(四)食品安全情况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健康证上墙公示情况。

2、食堂操作间用电、用气、卫生、生熟分区等情况。

3、油烟通道、燃气报警器等配备、使用情况。

4、食品食物干净卫生、有无过期或低劣食品食物情况。

5、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等情况。

(五)实验室安全情况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责任人等上墙公示情况。

2、实验用品放置、储存、摆放情况。

3、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品购置、使用、存储情况。

4、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以及防水、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污染等措施准备情况。

(六)安全防范情况

1、用电用气及设备、门、窗具等设施安全状况。

2、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校园门卫管理、值班巡逻、交通安全管理等情况。

4、各楼宇物业管理员值班、巡查等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校园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工作谋划,把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2、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多去一线调研,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切实把上级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3、师生员工要切实强化安全意识,履职担当,守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一亩三分地”,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实落地。

4、各学院、各部门要通过校园安全工作自查,及时排查和发现安全工作的短板弱项,即知即改;对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督查反馈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照单全收,坚持立行立改,助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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