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2023年11月9日是全国第32个消防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宣传和普及消防知识,切实维护校园消防安全,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围绕第32个法定消防宣传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三、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 1、各学院、各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全面自查自纠(见附件1),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对查出的消防隐患立即开展整改,对自己不能整改的消防隐患报保卫处消防科。 2、保卫处对校园重点场所开展一次抽查。 (二)11月9日启动活动主题宣传 1、保卫处制作消防月宣传展板放置于校园各人员密集区域。 2、保卫处制作宣传横幅悬挂于适当区域。 3、学院和部门11月9日当天利用自有电子屏开展宣传活动。 (三)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 各学院在11月30日之前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演练方案提前报保卫处消防科。 (四)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观看一次消防安全宣传视频资料(视频资料可自选或到保卫处借取)。 (五)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 1、参赛人员:各学院派一支代表队,由3名大一新生组成,并指定1名联系人。 2、预赛时间及地点:11月9日下午14时30分,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室(图书馆三楼) 3、决赛时间:11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学校安全教育实验室(图书馆三楼) 4、竞赛形式:必答题、抢答题、实操题。 5、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参与奖若干名。 各学院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于11月8日前报保卫处消防科,具体参赛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开展志愿消防队业务技能训练 校保卫处组织开展志愿消防队灭火演练及相关业务技能训练。 四、做好消防宣传月活动材料归档工作 请相关单位如实记录本次“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活动备案记录和材料存档工作。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学校保卫处联系。联系人:保卫处消防科李岗老师,电话:2871420,13965168915。 附件: 1.
“119消防宣传月”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doc 2.
“119消防宣传月”安全知识竞赛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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