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重要方法。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针对各专业特点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另行发文),由院长、书记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系主任、教学秘书、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指导小组将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教师组成中期检查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检查和全面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二、认真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应根据选题原则和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各专业系负责审定,严格把关。选题的范围、深度、难度要适当,课题内容要贴近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减少理论研究课题的数量。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要求,工科专业毕业设计应以工程设计为主,源于实际工程为题的应占一定比例。工科类毕业设计中论文型课题数量应不超过毕业设计课题总数量的15%,指导教师必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
2.工程设计型课题、实验研究型课题、论文型课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同上届选题重复或本届同专业选题相似或相同等现象。工程设计型课题可以分成若干小课题,每位学生各自完成的内容应明确、清晰。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认真编写任务书,经专业系主任审阅后由指导教师签发下达。
3.根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要求,每名教师指导同一专业学生课题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三、强化过程管理
1.积极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心安排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
2.在征题、命题、学生选题、实习、开题报告、撰写过程、教师指导、学院中期检查、学生结题、答辩等环节中,按照各自的时间节点进行,避免前松后紧的现象。
3.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须具有讲师及其以上职称。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其工作。指导教师要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多下功夫,在指导过程中,对学生要严格要求,精心指导,保证对每生每周2小时以上的指导时间,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停止或放弃指导工作。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各专业系要安排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其工作。同时要认真负责,仔细填写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等档案材料。
四、加强毕业实习安排
各专业毕业生都应参加毕业实习,由指导教师安排或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结束后,应上交内容详尽的实习报告。
五、认真组织创新成果替代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5〕85号)精神,按时做好2019届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评审、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六、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及后期工作将在第八学期集中完成,具体安排和时间节点见附件1。
各专业系需要在12月17日前将课题下达给学生,并于12月31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电子档上报给教学秘书。
七、学生到企业做毕业设计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原则上应在校内完成,若应企业要求需要学生在企业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企业应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或实习协议,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协议中的内容应符合《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的要求,包括课题的选择、指导教师的安排、任务书的下达、时间安排及过程管理方式、质量要求、学生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2-6)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