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根据科技处“关于报送校级科研项目验收评审方案及绩效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就部分到期、延期项目的验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获批的高等教育提升计划一般项目、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2017年申请延期的项目作为清理项目必须申报结项验收。
注意:不属于上述年限范围的上类项目,但批准在一年以上且具备结项条件的也可申报结项验收。
二、材料提交
请需要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1、填写《 校级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项目审查及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绩效报告(附件3)》;
2、提供与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11月3日-8日,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材料,其中《 校级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项目审查及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项目绩效报告(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2021年11月9日-11日,学院对提交材料评审验收;
3、2021年11月12日-15日,学院结题情况进行公示,报送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未提交结题材料或提交材料但未达到结题要求的,视情况将给与项目撤项、项目终止等处理;
2、项目撤项或终止,将影响项目负责人后续各类项目的申报,并影响学院在下一年度项目科研项目指标数或预算经费,请务必按时提交结题材料。
附件清单:
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