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做好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及有关要求
1.检查方式
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教务处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组织抽查。
2.检查内容
(1)学院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中期报告上传完成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进度、指导教师指导过程、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过程进展等情况。
(2)教务处抽查内容
重点检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际进展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执行进度等情况。
3.完成时间
2022年4月26日前。
4.有关要求
(1)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按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并就中期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能够按质按期完成。
(2)对于校外学生根据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疫情及其他等进行分类指导,并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妥善安排。
(3)各系、部结合中期检查,排查和掌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如受疫情影响无法按原计划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调整,由指导教师提出,学院做好审核和备案。
(4)各系、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后,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专业及学院中期检查情况报告填写及上传工作。
二、毕业设计(论文)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及时间要求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 5月2日前 |
学生提交查重及指导教师审核 | 5月12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评阅工作 | 5月15日前 |
评阅教师完成评阅工作 | 5月18日前 |
学院完成答辩工作 | 5月25日前 |
答辩成绩录入工作 | 5月28日前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及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 7月10日前 |
学院组织完成缓答辩或补答辩工作 | 6月30日前 |
注:各项工作均需要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请答辩小组组长在5月8号之前将具体时间和地点报给学院汇总。 |
三、工作要求
1、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撰写指导工作。论文撰写应按照“ 本科生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查重工作。根据学校安排,每位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同学在系统中有3次查重机会。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若查重比例低于30%即可视为通过,若查重比例高于30%,则需要申请再次查重,直至符合要求。若3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要求,报学院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3、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工作。评阅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评定论文的成绩。答辩委员会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答辩。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未获答辩资格或毕业设计(论文)大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由指导教师重新向学院教授委员会申请补答辩一次,若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可以参加补答辩,该生方可参加补答辩。补答辩时间不能超过2021年6月30日,补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4、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各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5月28日前及时做好答辩成绩等系统录入工作,完成后由系统导出每位学生的五级分制等级,以便于学院正确计算学分绩点,从而判定学生能否获得学位证书。
5、做好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各系、部的推荐,学院于2022年7月10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6、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根据本通知同步设定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请各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归档工作,下学期初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