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辅导员办公室:
为做好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及后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安排及有关要求
1.检查方式及内容
(1)自查
各系部重点检查学生完成进度、质量及过程表现情况,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力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过程进展情况等。
(2)督查
学院重点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各环节执行进度情况等。
2.完成时间
2023年4月23日前。
3.有关要求
(1)指导教师应加强指导,参考抽检评议要素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严格审查把关,在审查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学生沟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指导频次,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确保能够按质按期完成。
(2)各系部应结合中期检查,排查和掌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情况。
(3)专业培养方案中有毕业实习安排的,需充分重视,严格执行,并跟踪毕业实习效果。
二、后期相关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
1、后期工作及完成时间
工作安排 | 完成时间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初稿 | 5月5日前 |
学生提交查重及指导教师审核 | 5月8日前 |
指导教师、评阅老师完成评阅工作 | 5月15日前 |
学院完成小组答辩、大组答辩工作 | 5月21日前 |
答辩成绩录入工作 | 5月24日前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及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 6月15日前 |
注:各项工作均需要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请答辩小组组长在5月8号之前将具体时间和地点报给学院汇总。 |
2、有关要求
(1)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论文撰写指导工作。论文撰写应按照“ 本科生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执行。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在系统提交查重申请(查重全覆盖,复制比要求不超过30%,每位同学有3次查重机会),指导教师同意查重并由系统出具检测报告。若3次查重后仍然未达到要求,报学院审核后,适当增加查重次数。
(3)做好评阅和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
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按照相应的评分标准、抽检评议要素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和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意识形态内容;答辩委员会认真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凡意识形态审核不通过或指导教师评定成绩或评阅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或查重比例超过30%且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不予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4)做好答辩工作
各答辩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灵活采取线下答辩、线上答辩,对线上或线下答辩都有困难的同学也可采取材料考核形式(即学院成立考核组,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汇报PPT等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确保等质同效。
(5)做好成绩评定及上报工作
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完成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后,及时做好答辩成绩录入和上报工作。
(6)做好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
根据各答辩小组、系、部的推荐,学院于2023年6月15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优工作。
(7)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将根据本通知同步设定相关工作时间节点,请各系、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完成后,各系部要组织做好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归档工作,下学期初将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
(8)其他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或考核)的学生,可由指导教师向学院申请缓答辩;因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合格未获答辩资格或毕业设计(论文)大组答辩不合格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指导修改后,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裁定可以参加补答辩,该生方可参加补答辩一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缓答辩或补答辩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按结业处理。
特此通知。
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