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
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
县(市、区、旗)级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工作分工对基层党委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县委书记要带头做好点评工作。其他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点和到基层调研、考察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进行点评。
中央企业、中管金融机构、部属高校及其他规模较大、层级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明确点评责任。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创新点评方式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
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现场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
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四、确保点评质量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领导点评可与年度考核、群众评议等工作相结合,点评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把日常点评与定期点评结合起来,对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今年年底前要普遍开展一次领导点评。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既要带头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点评,又要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工作,确保点评质量,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
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高等学校党委(党组):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全面覆盖。要努力做到每名书记都做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本支部每名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基层党委书记要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
二、务求取得实效。点评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对点评对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点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物,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确保点评质量,防止流于形式。积极探索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及流动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的有效办法,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运用点评结果,注意通过点评发现典型、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帮助基层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使点评过程成为鼓舞士气、推动创先争优的过程。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创先发【2010】25号文件要求,把领导点评工作作为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抓创先争优活动责任,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措施,作出具体安排,抓好组织实施。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等结合进行,与年度总结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和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走访等结合进行,以便减轻基层负担。各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适当方式,对开展领导点评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管金融机构、教育部党组于2011见1月20日、2月20日前,分别向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情况。
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