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召开中国共产党 第二次代表大会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根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开好中国共产党 第二次代表大会,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严明换届纪律的重大意义,把严肃换届风气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党员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带头遵守换届纪律,自觉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党委组织部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纪律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把好换届纪律关。
二、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
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纪委、中组部“九个严禁、九个一律”要求: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换届纪律的各项规定,在党代表和两委委员推荐选举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要求进行;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坚决反对非组织行为,坚决杜绝推荐和选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违纪行为
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沟通协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在民主推荐和选举工作中,若有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可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办公室反映。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公室认真核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依据党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始终保持对换届选举工作中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举报电话和邮箱:
党委组织部:0553-2871430,电子邮箱:zzb@ahpu.edu.cn
纪委办公室:0553-2871201,电子邮箱:jiwei@ahpu.edu.cn
中共 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