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章程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   浏览次数:547

                           关于印发《 章程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 章程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章程编制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办学活力和竞争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31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遵循法制统一、改革创新和自主管理为原则,加强做好章程编制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章程编制工作领导组,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领导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和宣传组。

三、进度安排

章程的编制工作将于201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分为六个阶段实施。

(一)学习调研阶段(2014年10月-11月下旬)

1.分析学校在章程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召开领导组会议,明确章程编制工作计划,研究编制工作相关事宜;

2.各相关部门对照章程编制的原则与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章程建设研讨活动,深化对章程建设目的与宗旨的认识,从原则、内容、程序和效力上准确把握内涵,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

3.开展章程编制工作调研,了解相关兄弟高校章程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

4.分专题对章程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学习研究,梳理近年来学校内部治理工作的成果,通过师生访谈、座谈会、宣传橱窗、开设电子信箱等方式,就历史传统、章程理念、办学方向、治理架构、师生权益等问题广泛听取意见。

(二)编制起草阶段(2014年12月上旬—2015年1月上旬)

1.总结前期调研结果,汇总整理各类意见;

2.召开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章程的总体框架;

3.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章程编制内容分工,分块草拟章程内容,用语应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4.汇总组稿,提交领导组研究讨论,形成章程初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2015年1月中旬-3月下旬)

章程初稿形成后,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充分沟通协商,尤其是涉及到关系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管理体制,以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强化调研,充分科学论证,主要包括:

1.召开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征求意见;

2.召开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征求意见;

3.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征求意见;

4.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征求意见。

(四)修改阶段(2015年4月上旬-4月中旬)

1.汇总各类意见,提交领导组研究讨论,形成章程第二稿;

2.组织校内专家学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等座谈研讨章程第二稿;

3.征询省教育厅、芜湖市政府及社会知名人士的意见;

4.形成章程第三稿,提交校教代会执委会、校学术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等讨论。

(五)审议审定阶段(2015年4月下旬-6月上旬)

1.提交学校教代会审议,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2.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3.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核准申请阶段(2014年6月中旬)

将学校审定后的《 章程》(核准稿)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

四、基本要求

1.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全面完备的章程;

2.章程的编制要体现民主、科学、公开透明的程序要求,充分反映各方主体的要求与意愿,使章程制定成为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学校和谐的过程;

3.严格规范章程审核程序,确保章程的合法性;

4.建立章程执行与保障机制,确保章程有效实施。

 

 

 

 

 抄送: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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