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程》获安徽省教育厅审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6-02-23   浏览次数:600

    日前,我校收到《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准〈 章程〉的批复》(皖教秘〔2015〕699号),批复中说,“《 章程》经安徽省高等学校章程委员会评议,2015年12月24日安徽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核准,自即日起生效。”

    作为我校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 章程》历经18次会议讨论,修改11稿,在学校教代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7月31日报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现已获安徽省教育厅审议通过并核准实施,这标志着我校依法治校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已具备了核心要件,我校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吹响了新号角。校发展规划处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章程的学习与宣传工作,逐步建立章程的落实机制。

(文/董金权,审核/曹安照)

 

附件:《 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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