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章程修订程序,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高质量完成我校章程修订工作,近日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书面形式就章程修订广泛征求师生代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和校友代表等意见建议。
3月27日上午,召开了两场各学院与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会人员涵盖各学院与相关部门领导、教师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党外代表人士、教代会执委等。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和校友代表的意见建议。
校党委副书记、校章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苏国红在学院与相关部门意见征求会上指出,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关键,
章程实施以来,在推进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依法治校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相继召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教育领域的重要政策相继出台;去年下半年,学校召开了第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学校改革发展的新战略、新思想和新举措。学校章程内容应及时准确贯彻党的新思想,落实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体现学校发展的新战略和新成果,因此学校启动了章程修订工作。此次章程修订工作坚持“体现最新要求”与“保持基本稳定”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通过点面结合,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在学校层面征求意见的同时,各学院、各部门也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确保高质量地完成修订工作。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董金权在座谈会上对学校章程修订的前期工作进行了说明;对《
章程(修正案)》(讨论稿)及各条修改意见建议的依据进行了解释。
参会人员对《
章程(修正案)》(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27日下午,召开了学生代表座谈会,来自各学院的青年学生代表也纷纷提出了诸多意见建议。
此前,3月25日-27日,章程委员会办公室还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代表、校友代表对章程修订的意见建议。
章程委员会办公室梳理、吸收了各座谈会和书面形式反馈的意见建议后,对修正案讨论稿再次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并形成《
章程(修正草案)》,将提交教代会进行审议。
文:韩兵 图:曹莉勤 审核:曹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