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次数:529

教高函〔2019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下简称拔尖计划2.0),加快培养基础学科拔尖人才。经研究,现就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成长规律,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为重点,强化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养,促进学科交叉、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科学选才鉴才相结合,进一步拓围、增量、提质、创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一流基地,着力培养未来的杰出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和医学科学家,提升国家硬实力、软实力和健康力,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奠定人才基础。

二、建设目标

2019—2021年,分年度在不同领域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健全符合不同领域基础学科拔尖学生重点培养的体制机制,引导优秀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形成有利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创新,不断探索积累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初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优秀拔尖人才崭露头角。

三、基本原则

坚持超前规划,长远布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超前谋划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尊重拔尖人才成长规律,坚持长周期支持、长周期观测、长周期评价,立足长远、厚植土壤、注重培育,从长计议、循序渐进、持续投入。

坚持学校主体,协同联动。以学校为培养主体,鼓励自主化、多元化探索,加大校内政策、资源整合力度,建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立有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多方联动的协同工作机制,统筹优质资源,提供良好保障。

坚持聚焦中心,特色发展。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推进改革、汇聚大师、整合资源,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学校基于学科特点,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医学三个领域开展自主探索、实现特色发展。

坚持继承创新,开放交融。在前期探索的“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探索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中国方案。坚持国际标准,推动国内外双向合作,注重学科交叉、科教融合,促进学生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

四、建设任务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是高校实施拔尖计划2.0的具体载体。高校要给予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充分自主权、配套特殊政策和充足财物保障。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既可以是高校已经成立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的试点学院或内设机构,并坚持继续完善;也可以是高校学科优势突出、教学质量高的二级学院或单位的新设机构;还可以是高校根据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组建的跨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或其他教学实体。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要坚持学生中心、持续改进的理念,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力度。

(一)科学选才。强化自主招生,创新遴选方式和评价标准,加强对各类偏才、怪才等学生的全面考察,真正发现志向远大、学术潜力大、综合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优秀学生。不断完善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对进入基地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查、合理引导、科学分流。

(二)精心育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培育爱国主义、科学道德、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等,使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加强学科交叉融合,促进中西融汇、古今贯通、文理渗透。坚持因材施教,突出领域特色和学生特点,定制人才培养方案,灵活教学组织方式,重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学业、科研和生活导师制,给予学生全流程、全方位指导帮助。汇聚全球优质资源,促进学生与国内外学术大师深度接触合作,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理解沟通能力。

(三)厚植土壤。探索新时代书院制,汇古、今、中、外于一处,融浸、养、熏、育为一体,化学问探究和人格养成于一身。探索特色化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教授、专家治理与专业管理团队的有机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灵活高效,实现与校内外相关机构的顺畅对接。探索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各类教师潜心育人,助力各类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五、建设规划

(一)实施范围。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

(二)基地数量。2019—2021年,拟遴选建设260个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包括190个左右的理科基地、60个左右的文科基地以及10个左右的医科基地(分年度规划见附表)。

(三)培养规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获批建设后,每个基地每年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四)建设方式。采取高校试点先行、申报遴选、长期支持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六、组织管理

(一)统筹规划、梯次实施。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长远需求,按照“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总体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教育部负责宏观指导,统筹编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组建相关工作组织和专家委员会,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提供配套政策支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具体年度建设工作的部署,组织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遴选;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或专家组织开展政策研究、人才培养机制研究等工作,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

(二)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相关高校是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主体,要将基地建设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加强组织保障、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学生、教师、教学管理制度体系,统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国际交流等各类资源,完善经费投入、使用、监管等机制,建设信息化资源和管理平台,形成有利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优渥环境。对建设质量不高、出现严重问题的基地将进行动态调整。 

教育部

201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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