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本学期教学工作过半,根据学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教字〔2016〕89号)、《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以及《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规字〔2019〕5号),领导干部和教学督导员要深入教学一线和各类课堂,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状况,加强对教风学风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现就各学院、各相关部门报送听课评课等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1次报送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5日,统计从开学初至11月15日的听课评课等情况;
第2次报送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5日,统计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的听课评课等情况;
第3次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1月12日,统计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2日的听课评课等情况。
二、听课人员统计范围
1.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含教务处、学生处、现代技术中心、校团委、科技处、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处级干部。
2.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三、有关要求
1.请听课人员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听课评课等工作。
2.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届时将相关表格(见附件)的纸质和Exce电子版送交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其中,学校党政领导听课评课情况请办公室统计报送。《
听课记录表》需要任课教师签名,请听课人员自即日起下载使用新的表格。
3.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应根据《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上述要求同样报送听课评课材料。
联系人:董文静;联系电话:2871561。
附件:1.
听课记录表.doc
2.听课情况汇总表(督导).xlsx
3.听课情况汇总表(领导干部).xlsx
4.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