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发规字〔2019〕5号),现就做好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1.根据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情况,对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进行客观、全面总结。总结文字应精炼,尽量提供准确量化数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2)教学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总结。
(3)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做好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归档工作,完成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组督导材料和个人督导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工作计划
1.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督导通报”及本学院教学督导检查所反映的情况,结合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和学院工作实际等,认真谋划下学期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坚持以问题、需求为导向,明确工作重点、人员分工和完成时间。
3.督导工作计划要以条目形式列出。
三、有关要求
1.教学督导工作是提高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自开展以来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督促督导认真开展相应工作,全面提升教学督导工作水平和质量。
2.请各学院在2020年1月10日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导总结与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打印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联系人:董文静;联系电话:2871562。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