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   浏览次数:662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教字〔201689号),领导干部要深入教学一线和各类课堂,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状况,加强对教风学风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大教师在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网络教学新模式,纷纷开展线上教学,领导干部要通过听课及时了解线上教学情况并加强指导、提供帮助,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党政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现代技术中心、校团委、科技处、人事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部门负责人。

二、听课方式

(一)疫情防控期

1.听课人员可在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网站-下载中心查阅“线上课表”,通过邀请码、二维码、直播链接等多种方式加入线上课堂,或直接与授课教师取得联系,获取相关信息进入平台听课。

2.线上巡查。听课人员线上巡查内容包括:教师提供的学习内容与要求、教学视频或其他在线教学资源、电子课件、辅助教学资料、在线讨论记录、在线测试记录、网络答疑记录、课堂纪律和学习过程评价标准等情况。

(二)学生返校后

听课人员可通过校园网主页-教务系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课表情况,也可以随堂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学校党政领导听课不少于3次;各学院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教务处、学生处、现代技术中心、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部门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次;校团委、科技处、人事处部门负责人听课不少于2次。

2.领导干部要了解线上线下课堂教学情况,监控课堂教学动态,及时了解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确保教学质量。

3.同一教师同一课程每次只听一节课(不多节连听)。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记录教师授课情况并填写听课记录表。疫情防控期,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每周五1730之前将本周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和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学生返校后,实行月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纸质材料和听课情况汇总表(纸质材料和Excel电子文档)于当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1730前报送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4.在听课中发现的典型事例要及时反馈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需填写《 本科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见附件3)并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以便后续跟踪和持续改进。

5.各学院和相关部门应强化对教师线上线下教学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课程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组织安排

各学院教学院长负责具体组织本单位听课活动。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负责协调全校领导干部听课活动,汇总分析各单位所反映的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校领导汇报并向各单位通报情况。

联系人:董文静,13585513523

 

附件:

1. 线上教学听课记录表.doc

2. 听课情况汇总表(领导干部).xlsx

3.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表.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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