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拟对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进行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相关情况,包括答辩组织情况、答辩程序规范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规范情况等。
二、督查安排
督查组人员由校院两级督导员组成。
被督查学院 | 督查组组长 | 督查组成员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杨丹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学院教学督导员 |
电气工程学院 | 唐铃凤 | 李明扬、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 |
纺织服装学院 | 唐定兴 | 毕松梅、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 |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 项立群 | 丁纯梅、数理学院教学督导员 |
管理工程学院 | 汪晓宇 | 人文学院教学督导员 |
艺术学院 | 颜小燕 | 体育学院教学督导员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田丽 | 电气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 |
数理学院 | 刘新华 | 陈宁生、纺织服装学院教学督导员 |
人文学院 | 张明 | 徐东辉、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 |
外国语学院 | 钱涛 | 潘安、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员 |
体育学院 | 王永忠 | 外国语学院教学督导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周爱珠 | 唐争鸣、管理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员 |
注:督查组组长负责安排被督查学院各专业答辩督查工作、汇总该学院答辩工作督查表,并于督查结束后及时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三、有关要求
1.请所有督导专家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进行督查、评价,做好督查记录(见附件1)。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于2020年6月1日前报送答辩安排(见附件2)。
联系人:董文静,2871562。
附件1:
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督查记录表.doc
附件2: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doc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