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11   浏览次数:1213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部署,加快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加强对我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清理规范委厅机关“三评一赛”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在总结以往办赛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竞赛各项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顶层设计。为更好适应办赛需求,推动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办分离,今后,以省教育厅名义举办的安徽省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项目,除教育部明确要求外,全部委托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设在合肥学院,以下简称双创办)负责统筹管理,各赛事承办单位负责具体赛事的组织实施。赛事承办单位原则上是省内高等学校。

双创办负责制定、完善、核准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实施细则、竞赛承办单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竞赛报备和巡查制度、竞赛监管和申诉制度等制度体系。负责每年修订和发布《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组织开展竞赛质量监控和巡查等相关工作。以上各项工作报教育厅备案同意后执行。

竞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双创办统一要求,制订详细的赛项比赛规程、评判标准、评委聘请标准、应急预案等,细化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各环节责任分工,做到细致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竞赛活动。竞赛承办单位可寻求企业赞助支持,赞助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遵纪守法,无不良的纳税记录、无不良社会责任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企业形象良好,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省教育厅将对双创办和各竞赛承办单位的赛事相关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赛事规范有序、阳光公正、风险可控。

二、完善竞赛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依法依规治赛,提升办赛能力和水平。省教育厅指导双创办不断完善A、B类竞赛进入、退出管理机制,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已举办和新申报A、B类竞赛项目进行评审。竞赛项目评审遴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杜绝徇私舞弊、违规评分、伪造材料、盗用抄袭等行为。对同类别多项竞赛进行合并,对举办质量较差或违规增加子赛项的竞赛等情况进行清理。完善竞赛变更备案程序,竞赛增加子赛项须由申报高校书面行文向双创办申请,并获双创办同意。切实维护参赛学生利益,保障竞赛运行质量,提升竞赛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各竞赛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在办赛前60日以正式行文形式将竞赛规程及相关规定等相关资料(电子版)报送至双创办审核、备案,由双创办在安徽高教网http://jyt.ah.gov.cn/tsdw/gdjyc/dxsxkhjnjs/index.html)发布。报送邮箱cxcyjy@ahedu.gov.cn联系人:王慧,0551-62158349;胡慧慧,联系电话:0551-62815925。

三、规范竞赛奖励办法。进一步规范竞赛奖励,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在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类比赛中所获奖项不再直接转评为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再单列竞赛转评类教学成果奖项目。高校结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科技能竞赛成果进行综合凝炼,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

四、加强竞赛经费管理。各竞赛承办高校接受的企业赞助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各赛项严禁收取参赛费、培训费,不得通过协会、学会收费,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办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各有关院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将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承办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承办高校负责人对竞赛各种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管理承担责任。

五、强化竞赛质量监控。双创办要建立、完善竞赛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质量监控。对承办学科竞赛的高校,由双创办选派巡查人员通过听取组织工作汇报,参加筹备及评审会,进入赛场实地查看,检查竞赛安排部署情况等方式,监督承办单位履行职责和执行规则情况。省教育厅随时派员对竞赛组织情况进行现场指导。

双创办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对巡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巡查人员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实记录、及时反馈,并及时向双创办报送巡查情况汇报表(见附件)。针对巡查人员反馈的竞赛承办单位违规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双创办要及时通报处理。双创办对巡查人员履职情况和巡查汇报情况进行评估,对履职不力的巡查人员,取消下一年度巡查资格。

竞赛巡查人员在巡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巡查人员的劳务费用由双创办按照合肥学院财务管理规定支出,各竞赛承办单位不得再支付巡查人员劳务报酬。

六、强化竞赛总结和成果转化。认真做好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总结和评估工作。竞赛承办单位要在赛后认真总结经验,围绕竞赛组织创新特色做法、取得成果、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存在问题、建议与对策、经费配套及使用情况,形成竞赛年度报告,于比赛结束后两周内上报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及双创办审核备案。赛项承办单位逾期未报年度报告的,取消承办单位下一年度承办资格。双创办对各竞赛年度报告及学生参与情况、竞赛组织情况、国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作为下一年度竞赛是否继续举办以及A、B类竞赛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竞赛年度报告将在省教育厅高教处网站发布。

要加强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优秀经验成果的宣传和示范推广。各高校要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为契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巡查情况汇报表.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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