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召开“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启动学校“十三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
2.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3.审核各单位修改完善后的年鉴(2020卷)材料;
4.布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填报并上传基础数据表;
5.发布第2周教学督导通报;
6.组织督导员继续开展学生座谈会;
7.跟进在研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的进展情况;
8.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规范性文件合章性审查管理办法(草稿)”;
9.完成《高教研究动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特刊)2020年第五期稿件内容校订工作;
10.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巡视整改相关工作;
11.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