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次数:623

相关学院和部门:

根据我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2020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立项项目和2019年以前未结题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二、结题条件

   1.完成《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表》中承诺的各项任务。

   2.完成的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研究成果被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采纳的;

  (2)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二类以上(含二类)期刊公开发表1篇或三类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有项目负责人署名,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的;

  (3)一般项目:三类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论文,并有项目负责人署名,且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号的。

   三、结题要求及材料报送

   1.《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签章后提交至发规处。

   2. 研究成果在刊物公开发表情况的复印件,理论成果、实践效果、推广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3.报送时间:所有结题材料纸质版在20201218日上午,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发规处(A1005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fgpg@ahpu.edu.cn

   4. 没有按本通知要求报送有关结题材料的,不予结题。

   四、结题办法

   发规处根据情况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意见,形成评审结果并进行公示。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结题依据《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发规字〔20161号)进行。

   2.逾期不参加结题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结题,发规处将根据我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取消该项目立项计划,收回该项目所有经费;其中2019年之前延期结题的项目为最后一次结题。

   3.2019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的,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向发规处提交《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3),并制定延期研究方案,经所在学院或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发规处,发规处研究同意后可延期结题。 

   4.项目完成好、专家评价高、对我校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能为学校决策提供服务的研究成果,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助经费作为后期继续研究经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胜儿      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附件1:2019年度立项项目和2019年以前延期结题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2: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docx

        附件3: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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