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根据《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决定通过书面和座谈会方式面向全校师生对“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形式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将《
“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电子稿发送至各学院、各部门,由各单位在本单位征求意见,相关意见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1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无论有无意见均需反馈)。
二、座谈会形式
1.参会人员
各学院党委书记,各学院院长,各部门负责人,教师及教代会执委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校友,学生代表。
2.会议安排
序号 | 主持人 | 参加人员 | 负责部门 | 会议时间 |
1 | 刘 宁 |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校纪委委员 | 宣传部 发规处 | 12月9日 上午8:30 |
2 | 刘 宁 王红月 | 党委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级党组织负责人 | 组织部 | 12月10日 下午3:00 |
3 | 刘 宁 苏国红 | 党外人士代表 | 宣传部 (统战部) | 11月18日 上午8:30 |
4 | 王绍武 费为银 | 各行政部门、群团部门主要负责人 | 办公室 | 12月10日 上午8:30 |
5 | 苏国红 | 离退休教职工代表 | 工会 | 12月8日 下午3:00 |
6 | 苏国红 | 校友代表 | 社会合作处 | 12月27日 下午3:00 |
7 | 叶常林 | 各学院院长 | 教务处 | 12月7日 下午3:00 |
8 | 郭兴众 | 教师代表、教代会执委代表(18-20人) | 人事处 工会 | 12月9日 下午3:30 |
9 | 郑 健 | 学生代表 (本科生10人、研究生5人) | 学生处 团 委 研究生部 | 12月8日 下午3:00 |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座谈会负责部门认真组织召开座谈会,负责通知座谈会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参会,负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出席其部门负责的座谈会。
2.座谈会使用的“总体规划”纸质文本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提供;“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电子版将通过文秘工作群发送给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各部门秘书,供各单位书面征求意见使用。
3.请座谈会负责部门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会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