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校院两级督导尽快熟悉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及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理念与标准,拓宽思路,提高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理论水平和督导质量,根据《
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开展督导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下午3:30
二、培训地点:
5J117
三、参加培训人员: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
四、培训内容:
1.“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相关内容解读;
2.“国家一流课程建设”相关内容解读;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解读。
五、相关要求:
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到会签到。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