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
根据学校有关规划编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十四五”各专项规划内容,确保我校“十四五”规划全面融入并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贯彻国家和安徽省的最新重大决策、方针政策,融入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证学校“十四五”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请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组织各参编部门立足于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安徽省、芜湖市“十四五”规划和《安徽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对学校“十四五”各专项规划进行进一步优化完善,尤其要对各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及举措以及重点工作与任务等进行深入梳理,科学论证,确保目标明确,举措可行。
请各牵头部门于4月28日前将修订完善后的专项规划反馈至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联系人:韩老师 2871561)。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