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和教育事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以来,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过程中,不断深化了对高等教育的认识,不断把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向新的阶段。党的高等教育思想既体现在各个时期针对高等教育的认识和实践上,也蕴含在党对整个教育的总体要求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高等教育思想形成和发展中蕴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重大贡献,对于坚定“四个自信”、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理论逻辑: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是与三大思想体系的形成脉络相一致的接续性继承与创新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以毛泽东思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标志,不断开辟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关注教育问题,始终把教育看作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一系列无产阶级教育的基本原则和重要观点,诸如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通过实施全面教育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等,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基本理论。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实践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教育思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习近平重要教育论述等重要成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中国化”。马克思、恩格斯和中国共产党人对高等教育的认识,既是马克思主义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对人类社会一般规律认识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揭示了实践这一规律特别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必经之路。
党对高等教育认识的体系化成果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紧密相连,内含于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中。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原理的继承、发展与创新,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中国化成果形成过程中的与时俱进和接续发展。
(一)毛泽东思想和毛泽东教育思想
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创造性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命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历史性飞跃。
毛泽东教育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关于新民主主义教育的性质是“民族的、科学的、人民大众的新文化和新教育”;关于发展教育要“两条腿走路”,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结合,实行国家办学、厂矿企业办学和群众办学并举;关于“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等重要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社会属性的原理和全面发展的学说,深刻地体现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三大思想灵魂,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为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的建立确定了基本原则。
(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邓小平理论是这一体系的开创性成果,“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之赋予了新的重要内涵。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创立了邓小平理论。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过程中,邓小平同志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就教育发表了一系列论述。邓小平教育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马克思主义教育原理特别是毛泽东教育思想的继承、创新和发展,突出体现在5个方面。一是确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强调“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二是明确了教育发展的战略方针,强调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是深化了对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强调“现代经济和技术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的迅速提高,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四是深化了对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强调“教育全国人民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五是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办好教育的关键在教师的思想,强调“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邓小平教育理论深刻体现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和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对教育的要求,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重要思想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实现路径。邓小平教育理论极大地深化和拓展了党对教育的地位、属性、功能、发展道路、培养目标等重大问题的认识,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指针,极大地促进了教育生产力的解放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需要,江泽民就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强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必须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培养同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关系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提出“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江泽民的教育思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教育思想和邓小平教育理论关于教育属性、育人目标、战略地位等的认识,揭示了教育与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关系,阐明了教育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上的地位与责任,为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指导。
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立了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需求,胡锦涛对教育包括高等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论断,在教育地位和属性上,强调“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在教育发展理念上,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教育发展重点上,强调“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在教育发展目标上,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作为重大战略任务。胡锦涛的教育思想阐明了教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布局与科学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把教育提高到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高度,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引领。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重要教育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总任务、总体布局、战略布局和发展理念、发展阶段、发展方向、发展方式、发展格局、发展动力、战略步骤、外部条件、政治保证等基本问题进行了艰辛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紧密结合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就教育发表了深刻的、系统化的论述,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其核心是“九个坚持”,强调要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任务,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优先地位,坚持把社会主义作为教育的根本性质,坚持把扎根中国大地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道路,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理念,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时代使命,坚持把教师队伍作为教育发展的基础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教育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教育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科学地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和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使党的教育思想成为更加科学、更加系统、更加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科学指南。
二、历史逻辑: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是与党对“三大规律”认识的深化相协调的持续升华
回顾70多年来的历史可以发现,党对高等教育认识的演进,深刻地体现了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
(一)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对高等教育地位、道路认识的升华
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方面,从近现代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特别是世界四次工业革命的演进轨迹中,党深刻认识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是实现工业化、转变增长方式直至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性因素;从世界风云变幻的复杂形势中,党深刻认识到“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坚定“四个自信”、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坚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向前进的根本选择。这两大认识的深化推动了党对高等教育认识的两个升华。
1. 党对高等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升华。70多年来,党对高等教育地位的认识经历了从经济社会发展组成部分、经济发展战略重点之一、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到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不断提升。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高等教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从1953年起国家开始执行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教育事业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式纳入了国家计划的轨道,对高等学校实行直接指令性计划。党的八大以后,党中央明确提出“文化教育事业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和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党对高等教育地位的认识发生了重大变化。1982年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报告中提出:“一定要牢牢抓住农业、能源和交通、教育和科学这几个根本环节,把它们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从此,教育上升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拥有了与经济社会并行的相对独立的地位。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提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必须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3年发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必须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从“突出战略地位”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一重大变化为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安排、财政资金保障和公共资源利用等方面,更好地凸显教育的地位、更大力度地支持教育发展和更好地满足教育需求,提供了政策和思想依据。199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重申“优先发展教育”的同时,提出了“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的具体要求。2010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决定性意义。”从而把教育进一步提升到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了上述思想。这期间,1995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两大战略的明确,标志着教育事业上升到国家重大战略层次。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党和政府把高等教育地位提升到新的高度。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清华大学的信中指出:“办好高等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教育强则国家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从而把教育优先发展体现到建设教育强国这一战略目标上,提升到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201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强调“要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不但把教育提升到“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新高度,也进一步明确了优先发展教育的目标、路径和抓手以及实现教育优先发展的标志。
2. 党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的认识升华。“独立自主地走自己的路,是中国共产党全部理论和实践的出发点。”70多年来,党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的认识经历了从模仿到探索走自己的道路、再到吸取国际先进经验、扎根中国大地办学的提升。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确立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1949年12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特别要借助苏联教育建设的经验。”按照这些思想和原则,党和政府一边仿照“苏联模式”,通过大规模院系调整等方式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以集中有限的教育资源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急需的人才;一边坚持高等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方针,探索以“延安道路”经验为基础构建新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是独立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里程碑,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也进入了全面建设和独立探索的阶段。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既要调动中央的积极性,又要调动地方的积极性;采取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与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相结合、“两条腿走路”方针;加强党的领导,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这些重要思想和精神,确定了我国高等教育走自主发展道路的基本原则与核心要义。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在“三个面向”方针指导下,党开始探索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下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道路。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上明确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时间里,紧密结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党和政府在坚持全国“一盘棋”规划的同时,注重调动和发挥地方与行业的积极性;在坚持公办和公益性“双为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路径;在不断提升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维护公平正义能力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和企业投资教育;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前提下,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集中财力实施“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建设计划,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这一系列创造性的实践探索,拓宽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道路,开创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强调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有独特的历史、独特的文化、独特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走自己的高等教育发展道路,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强调“我们要认真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更要遵循教育规律,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系统地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的根本保证、基本原则、基本道路、工作目标和战略目标等重大原则性问题。贯彻落实这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以“双一流”建设等重大项目(工程、计划)为载体,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为标志,中国正昂首迈入教育强国行列,高等教育发展的道路自信更加坚定。
(二)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对高等教育属性认识的升华
在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方面,党深刻认识到必须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及时调整发展路线和发展任务,不断优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实现了从政治统领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的战略性调整。这一认识深化并推动了党对高等教育属性与功能认识的升华。70多年来,党对高等教育属性的认识经历了从注重政治属性到突出经济属性、重视政治属性,再到全面认识高等教育的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属性的提升。与此相伴,党对高等教育功能的认识,也从突出政治功能向政治功能与经济功能并重,再到全面发挥高等教育的政治、经济、文化、民生功能等综合价值的转变。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与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直接相关,突出强调教育的上层建筑属性,高等教育第一位的任务是为政治服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应以“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1950年6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和旧有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工作,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这一时期的“为人民服务”,主要是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政权服务。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在教育方针中首次明确强调教育的政治性。“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期间,这一属性走向极端化。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高等教育的经济属性和民生属性凸显,高等教育的功能拓展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其后,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均重申了这一表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新的重要目标,这是党对教育的民生属性和民生功能认识的重要突破,也是党在教育发展目标上的重要进步。
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高等教育的综合属性日益强化,高等教育功能拓展到“四为”服务。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四为服务”深刻体现了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党对教育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方面独特地位和作用的重视,体现了党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贯要求,体现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规律,标志着党对教育属性、功能的认识已经上升到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科学的新境界。
(三)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与对高等教育培养目标认识的升华
在党的执政规律认识方面,党从自身历史和国际经验教训中深刻认识到,发展始终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宗旨的根本体现;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关乎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重大问题,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理论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居于重要地位。70多年来,党从各个历史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总政策出发,不断深化和完善了对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时期,党将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作为育人目标,凸显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急迫需要。1956年周恩来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中指出:“为国家培养各项建设人才,……是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提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目标要求。这一要求既丰富了全面发展的要素,明确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治和业务要求,也突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需求,显示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改进,是党对教育目标认识的重大进步,为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党将高等教育的育人目标调整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999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思想包含着若干重要的进步,一是在实现培养目标的路径上,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发展到教育与社会实践的结合。二是在全面发展的要素上增加了“美育”,体现了全面发展的新境界。三是在具体目标上,用“建设者”代替“劳动者”,更加具有时代感和科学性;而“接班人”的提出,则凸显了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高等教育工作格局上更加突出“育人”的根本地位,在“育人”体系中更加突出德育的优先位置,在培养规格上更加突出全面的素质教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坚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基本目标的同时,更加突出了“立德树人”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均明确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座谈会上指出:“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些重要论断,不但细化了党对“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还将其提高到“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新高度,进一步凸显了党在新的形势下巩固执政地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高等教育的更高要求。
三、实践逻辑: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经历了与“三次重大转折”相同步的三次跨越
党的高等教育思想始终彰显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质。这一认识体系源于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是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教育与国家、教育与政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教育与民生之间关系的深刻思考。这一认识体系是以中国国情为基本依据,以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总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以破解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为着力点,以国际大环境为重要参照系,紧密结合不同历史时期党的总路线,不断实现经济、政治、民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过程。这一认识体系始终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具有与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实践相同步的显著特征,以及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四个自信”相契合的内在逻辑,是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建设、发展和改革不断前进的理论。
党的教育思想是教育政策制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依据,并通过法规、政策、规划等体现于解决不同历史时期主要矛盾的具体实践中。其中重大的思想原则通过法律得以固化,如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将党关于教育方针的表述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从这个意义讲,党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是党的教育思想的延伸形式,是党的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70多年来,党领导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历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实施改革开放和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次重大转折。在这个过程中,党始终高度重视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认识教育问题,重视在实践中不断调节和优化经济现代化、科技现代化、治理现代化与教育现代化的关系,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政策实践实现了三次跨越。
(一)第一次转折与跨越:新中国成立初30年(1949—1978年)
这一时期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从根本上讲是特定国情所决定的,突出地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治理逻辑的特殊性。在一个经历了百年耻辱、刚刚推翻了“三座大山”、又马上面对着帝国主义的封锁的新中国,没有比巩固新生政权更重要的事情。帝国主义的封锁与中苏关系的破裂,迫使中国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高等教育发展的所有选项,归根结底都是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二是经济发展逻辑的特殊性。在一个农村农业农民始终占有绝对比例且未经历充分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国家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必然面临手工业生产与现代大工业化生产交错进行的问题,加快建立现代化工业体系是一个事关全局和命运的重大而急迫的任务。实现工业化离不开科技和教育,优先满足工业化需求,是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在这一历史阶段,党和国家主要立足于政治目标来思考、定位教育问题,强调教育以政治为中心,为巩固人民政权服务;突出重化工业发展需求,重点发展理工科专业;依靠集中统一计划调节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供需关系。
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党在这一时期领导高等教育的实践集中体现在3个方面的探索:①接收改造旧大学。按照“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思想和原则,党和政府对旧大学进行接管、接办、接收和有效改造,所有的私立高等学校全部改为公立高等学校。与此同时,党开启了创建中国人民大学等新大学的实践。②进行大规模院系调整。为适应国家加快实现工业化目标对各类人才的急迫需求,按照“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方针,启动了1952—1953年的高等学校院系的大规模调整。经过院系调整,成立了一大批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院校,基本上改变了旧中国重文轻工的状况,基本适应了国家工业化发展对专门人才的需求,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高等学校地区分布不合理的问题,搭建起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③集中资源推进重点学校建设。1959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北京大学等16所高等学校为全国重点学校;1960年10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新增加吉林大学等44所高等学校为重点高等学校;至1963年全国重点高校数量达到68所。
经过第一个阶段的努力,党领导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克服重重困难,基本建立起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制度,构建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实现了新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次历史性跨越。
(二)第二次转折与跨越:改革开放时期(1979—2012年)
经历十年内乱后,我国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生产力发展正在经历巨变,中国与世界发达国家存在巨大差距。在这个事关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命运的重大关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在之后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党领导制定“三步走”的现代化发展战略,推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转型,高等教育发展的经济逻辑凸显,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与高等教育培养能力不足的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支撑,服务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成为这一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任务。
党在领导这一时期的高等教育实践层面主要进行了6个方面的探索。①显著提升教育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四次全国教育大会,先后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文件,不断把教育顶层设计提高到新的水平。②推动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强调“调动各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实行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心城市三级办学的体制”,极大地推动了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③以改革解放教育生产力。确定了“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的目标,着力改革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机制、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办学。④深化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强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⑤大力加强高等教育重点建设。1984年4月国务院批复教育部、国家计委的请示报告,将北京大学等10所院校的建设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987年8月原国家教委启动重点学科评选;1995年11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财政部联合印发《“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正式启动“985工程”。⑥推进高等教育法律体系建设。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其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又陆续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至21世纪初,建立起以《教育法》为基础,以《高等教育法》为核心,包括《学位条例》《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法律体系。
经过这一时期的努力,高等教育改革开放取得历史性成就,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高等教育体制框架初步确立;高等教育事业实现快速发展,1978—2012年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数由598所增长到2409所,在校生总数由85.63万人增长到33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55%上升到30%,实现了从精英化高等教育到大众化高等教育的历史性跨越,不但极大地缓解了人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与有限的高等教育培养能力的矛盾,也为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提供了强大智力支持。
(三)第三次转折与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2012年至今)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资源的需求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凸显;经济进入新常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任务艰巨,急需实现质量变革、动力变革和效率变革;面对世界百年未遇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必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新的形势进一步凸显了高等教育的地位与责任,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撑和科技创新动力,是高等教育面临的重大任务。新的形势下,党的教育政策更加注重系统性,更加重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局下统筹高等教育的政治逻辑、经济逻辑、文化逻辑和民生逻辑。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党领导并开创了高等教育新局面。①召开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颁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对贯彻落实新的“三步走”战略、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全面部署。②推进新时代高等教育重点建设,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确定137所高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③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召开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印发《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启动“双万计划”,着力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全方位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④全面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颁布《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大力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⑤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大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着力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支持东北高等教育振兴发展,打造海南、粤港澳、雄安等高等教育开放高地。⑥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完成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加强教育规章和地方教育法规建设,推行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新时代高等教育法律体系更加完善、法治保障更加全面。⑦全面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着力建构落实党的领导全覆盖的工作格局,确保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党对高等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等发达行列,正在实现迈入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新跨越,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撑力量。
四、历史贡献:党的高等教育思想的理论价值与实践价值
经过一百年来特别是党执政以来的不断探索,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已经凝聚成包括高等教育地位、性质、功能、方针以及高等教育发展理念、发展道路、发展、治理体系等基本问题在内的完整的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体系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的基本原理,吸取了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精髓,顺应了国际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科学地回答了高等教育的地位、性质、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这一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拥有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即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一致的发展脉络。这一思想体系具有严密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是认识论、方法论和实践论的统一,既为丰富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提供了理论营养和科学支撑,也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实践提供了思想引领和强大动力,其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至少体现在3个方面。
(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教育理论
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的社会属性的观点。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拓展了教育的社会属性,将教育作为基本民生和人民最大的福祉,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单一强调政治属性到强调政治、经济、文化、民生等综合属性,深化了教育与政党、教育与国家、教育与社会、教育与经济以及教育与民生等关系的认识。深化了对教育阶级属性的理解,将社会主义教育定义为民族的、大众的、科学的,强调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新时代教育的任务是为国育才、为党育人。
2.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理。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突破了对生产劳动的狭隘理解,丰富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含义。把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提升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强调教育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教育;拓展到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等领域,强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改革;落实到课程、教学改革等层面,组织进行了“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和学制、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等试验。
3.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党对高等教育的认识,深化了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关系的认识,强调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实现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丰富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含义,将人的全面发展的要素完善为德智体美劳5个方面,强调建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强调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共同提高,推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新时代的劳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拓展了实现全面发展的途径,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于大中小教育的整个体系中,着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配合的育人机制。
(二)开创了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1. 实现了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频共振。经过70多年的努力,我国在经济和教育基础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实现了高等教育历史性的跨越,在经济总量跃居世界前列的同时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教育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保障改善民生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实现了与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同步提高,高等教育总体水平迈上世界中高水平阶段。1949年,我国高等学校在校生不足1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0.26%。到2020年,在学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418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4%。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实现了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如从2012年到2018年,我国高校进入ESI前1%的学科数从279个增加到了893个,学科进入ESI前1%的高校从91所增加到了219所。
2. 有力支撑了新中国的现代化建设。①在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上发挥了巨大作用。截至2018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累计有2.28亿人次报名参加高考,高等学校累计培养了9 930.9万名高素质专门人才,我国新增劳动力中有50%以上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为我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作出了巨大贡献。②在基础科学研究以及技术创新领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高等学校拥有的高层次人才数、承担的基础研究和重大科研任务数、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数以及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数,均占全国总数的60%以上。
(三)为世界贡献了高等教育的中国模式
70多年来,党坚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协调处理重点建设与普遍提高的关系,统筹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发展和民生需求的能力,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前提下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了经济腾飞、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和谐共进。这一成绩本身就具有重要的世界意义,不但为世界人均受教育水平的提升作出了巨大贡献,也为广大的欠发达国家提供了有益经验。中国共产党人对高等教育的认识,既体现了人类社会共同的进程和规律,也深深地镌刻着中国独有的历史传统和国情特色。
1. 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坚持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党始终把高等教育摆在国家事业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建立、改进和加强对高等教育的领导,形成了党中央确定高等教育重大方针政策,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领导地方高等教育事业,高等学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院系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格局。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民族利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统一。
建立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治理结构。统筹处理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不断探索理顺中央与地方在教育领域的财权、事权,既注重发挥中央政府在重大规划、重点建设、结构布局、公平正义等方面的统筹作用,亦通过扩大省级政府高等教育统筹权,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在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模式、深化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以人民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发展理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改革招生政策、改革学制、实行半工半读、建立新型高等学校等措施,来不断发展面向工农大众的高等教育;到改革开放时期,通过多种形式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建立完善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等措施,来不断扩大高等教育供给,有效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与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再到新时代,通过“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流本科教育、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等举措,来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高等教育需求与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党始终坚持把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作为重要的初心和使命,实现了从保障受教育权利、扩大受教育机会、提高受教育质量到维护教育公平的升华,以及从维护人民的共同教育利益到兼顾个体的多样化需求的跃进。
3. 以顶层设计协调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高等教育事业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注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变化动态调试两者的关系,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到“国家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优先满足国家需求”,不断推动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进入新的境界,不断增强高等教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支撑国家发展的能力。
始终重视发挥战略规划的引领性作用。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计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全局与局部、中央与地方等关系;通过教育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的衔接,保证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教育规划的衔接,有效统筹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
4. 彰显制度优势的发展路径。坚持多渠道发展高等教育。紧密结合国情,不断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模式,从“两条腿走路”推动高等教育与非正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共同发展,到协调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推动公民办高等教育以及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有效丰富了高等教育形式,有效满足了多元化的高等教育需求。
坚持重点建设与全面提高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一边大规模建设社会主义新大学、一边实施重点建设计划,到改革开放时期一边加快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和实施大扩招、一边实施“211工程”“985工程”等重点建设计划,再到新时代一边支持地方高等教育提升整体水平、一边实施“双一流”“双高”等重点建设计划,在做大高等教育“高原”的同时,做强高等教育“高峰”;在形成规模优势的同时,增强高端领域的国际竞争力;在不断满足人民大众基础性需求的同时,切实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作者:刘国瑞,辽宁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202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