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教学督导更好服务学校教学质量建设,帮助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更好的促进个人发展,现开展本学期教师申请听课工作,原则上申请听课的教师每门课申请听课次数为1次,有听课需求的教师请完整填写《
听课申请表》,填写好的听课申请表交至所属学院,经学院审核,由教学秘书汇总后于9月16日(周四)前将纸质及电子版交至发展规划处质量评估科(A1005),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确保专家能听到课。
申报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变更教学计划,应提前两天向发展规划处质量评估科备案。
联系人:王宁;电话:2871562。
附件:
听课申请表.xls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