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探索完善“五类评价” 深入推进教师职称评审改革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502

教育部简报〔2021〕第24期

  中国药科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用好“师德第一标准、分类第一原则、实绩第一标尺”的职称评审“指挥棒”,探索完善五类评价,深入推进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发挥教师活力动力,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突出师德评价,严格教师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职称评聘的首要标准和前置条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教师工作部牵头、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在职称评审中设置师德师风“教师本人自评—党支部考核—师德建设小组鉴定”三级考核体系,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方位鉴定。推动师德师风鉴定标准化,制定《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鉴定表》,明确将“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评价指标,将师德考核评价模块嵌入职称申报系统,建立全体申报教师的师德师风考评电子档案。注重师德师风评价结果运用,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

坚持分类评价,拓展教师发展通道。根据学科特点,完善分类评价标准,针对不同教师岗位出台不同的职称评聘办法。专任教师按照从事教学、科研的侧重,细分岗位类型,制定教学研究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等不同类型的差异化评价标准,引导教师找准赛道、明确目标、积极奋进。优化岗位类型设置,凸显教育教学实绩,教学研究型岗位取消科研成果要求,重点考核教师在学生培养、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的工作实绩;面向坚守教学一线超过10年的副教授,特设“教学型特聘教授”岗位,3年聘期内每年给予5万元补贴,为其持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供支持,对期满考核优秀者在职称晋升时单设指标。坚决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要求,制定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聘办法,将思政课教学情况和教学实效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引导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提升教学质量和开展教学研究上来。

 健全综合评价,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逐步建立同行专家信息库;探索实行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对实名推荐申报人的专家,如被推荐人连续两次未通过职称评审,则暂停该专家一年推荐资格。优化定量评价体系,按照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个维度,分类细化赋分标准和权重,为职称评审提供精确量化指标参考。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在教学方面,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要求,完善基本教学工作量制度和课程质量评价体系,将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的重要成果纳入代表性成果范围,对此类成果数量不限项;在科研方面,每位教师最多提供5篇代表性研究论文、5项代表性科研项目作为参评材料,强化职称评审质量导向。改革论文评价指标,按照不同学科门类和期刊层次制定学校期刊目录,鼓励支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师在主流媒体发表文章,为各级政府、相关行业提供智库服务,相关实绩可作为科研成果,切实改变以往唯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为直接依据的论文评价模式。

强化过程评价,完善聘用管理体系。采取职称评聘考核和多元聘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聘期管理,强化过程考核,将聘期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适当调整岗位基础性津贴,激发教师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克服“一评定终身”。对从事原创性科学研究的教师,经同行专家评议可实施长周期考核;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的,可不受聘期考核各项硬性指标要求,申请“免考核”。设置“人才特区”,以“兴药学者”发展计划和特聘系列为抓手,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的聘用机制,重点培养和引进药学行业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聘期内予以科研经费、实验室和招生名额等方面倾斜。特聘系列教师6年准聘期内通过考核,可获得长聘教师岗位。

探索增值评价,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优化“绿色通道”设置,引导教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学科领域内“从0到1”重大基础研究和颠覆性、突破性新理论新技术开展重点研究,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对于有突出标志性成果的教师,特别是教书育人成效突出、科学研究有重大基础理论突破、颠覆性技术被行业借鉴和广泛应用等,经领域内5名以上二级教授联名推荐,可直接提交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受论文等量化指标限制。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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