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日,学校在1215和1213会议室分别召开了由二级党组织书记代表,学院院长代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党外人士代表,党支部书记代表,辅导员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教师及学生代表,法学专家代表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就《
章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听取意见和建议。校党委书记张志宏、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绍武分别主持了座谈会,在校校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处长张春和副处长李志民介绍了此次章程修订的背景、指导思想、修订原则、修订过程和主要内容。
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实际,从不同角度和层面积极献言献策,从章程基本框架、有关条款内容、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张志宏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各相关责任部门和章程修订工作专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做好章程修订工作。一要突出时代性,章程修订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落实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的系列新的决策部署,与时俱进地做好修订工作;二要有前瞻性,章程修订要结合学校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特色,明确学校未来的发展目标和改革方向,发挥好章程的引领作用;三要体现统一性,章程修订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要确保各个章节、各部分内容之间相互协调,前后内容既不重复,又保持统一;四要有借鉴性,要借鉴兄弟高校关于章程修订的经验,进一步组织相关力量对内容和体例进一步推敲、规范,确保文字精炼、准确;五要有约束性,章程作为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准则,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对章程的运行要有刚性约束。
王绍武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修订学校章程是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凝聚学校各方面智慧、形成共识的需要,要高度重视。一是章程修订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既要充分研究国家法规政策,又要紧密结合学校发展实际;二是章程修订必须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相关部门要组织专家进行讨论,精心打磨、多次修改,使新修订的章程成为推动我校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办学自主权,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保障;三是章程修订必须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汇聚各方共同努力,精心谋划、科学组织,争取向学校交出一份高质量的章程修订案。
目前,我校章程修订工作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章程修订工作的精神和有关要求,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修订质量。
(文:陈静、彭海燕;图:青年传媒中心;审核:张春、李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