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学校在行政楼1215会议室召开了章程委员会会议,全体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苏国红主持。
会上,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处长张春代表章程委员会办公室介绍了《
章程修正案(草案)》制定的背景及相关内容,逐条详细说明《
章程》修订情况和依据。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了《
章程修正案(草案)》,就进一步完善修正案提出意见建议。
苏国红主持会议指出,学校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经过各职能部门的积极参与,章程委员会办公室、章程修订工作专班的多轮讨论和精心打磨,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几易其稿,学校章程修正案(草案)已基本形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章程修订程序继续完善。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绍武指出,大学章程既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学校运行发展的基本准则,也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他要求章程修订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做到顶层设计科学规范;章程修订过程中既要继承优良传统,也要勇于改革创新,在做到有据可依的同时,还要为学校的未来发展留下空间;章程的修订必须广泛凝聚智慧,字斟句酌,做到精雕细琢,力求表述严谨规范,真正使新修订的章程成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引领学校健康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校党委书记张志宏作总结讲话,充分肯定了章程前期修订工作,他要求章程修订工作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历史性与时代性的关系,既要传承学校历史又要突出时代性,确保修订后的章程能够准确贯彻十八大以后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处理好借鉴性与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借鉴兄弟院校关于章程修订的经验,又要体现差异性,确保修订后的章程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办学目标和办学思路,更加符合学校改革发展实际;三是处理好广泛性与约束性的关系,章程的修订要尽量扩大覆盖面,使章程修订过程成为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的过程,同时也要保证新修订章程的约束性,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在全校上下推动形成依法依章程办事的良好氛围。
据悉,会议讨论形成的章程修正案(送审稿)将进一步征求学校教职工代表的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章程的修订。
(文:陈静、彭海燕;图:王宁;审核:张春、李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