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草《
事业发展规划考核评估办法(暂行)》;
2.启动学校年鉴2022年卷的统稿工作;
3.发布第1周教育教学督导通报;
4.汇总本科教学申请听课教师名单;
5.制定本学期本科生督导重点听课清单;
6.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7.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工作任务分工及培训准备工作;
8.制定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9.做好博士立项单位关键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10.深入学习《安徽省地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修订)》等文件精神;
11.邀请专家对2021年高教项目进行评审;
12.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五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