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校年鉴2022卷的统稿工作;
2.做好《
事业发展规划考核评估办法(暂行)》意见征询工作;
3.向芜湖市提交《沿江地区城市拟合作事项表》;
4.发布第2周教学督导通报;
5.组织开展卷面成绩不及格率过高课程、教师申请课程等的督导专项听课;
6.组织开展新办本科专业合格评估工作;
7.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做好改进听课评价工作;
8.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业务培训工作;
9.完成部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与上传;
10.开展
地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情况摸底工作;
11.做好2021年高教项目结题工作;
12.做好2022年1-8月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工作;
13.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五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