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
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学校拟开展本学期督导总结工作,现就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材料报送人员范围
1.学校党政领导,各学院党政领导,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学生处、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现代技术中心、校团委的处级干部。
2.校、院两级教育教学督导。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1.本学期听课时间截止至第16周12月16日之前,听课报送材料为本学期的《
听课记录簿》及有关统计表(见附件,电子档及纸质盖章),各相关部门另外报送一份相关人员的听课记录簿复印件(学院不用)。
2.校本科生督导组及研究生督导组分别报送本学期督导工作总结、下学期工作计划及听课等相关材料。
3.学院督导组报送本学期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含本学期督导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措施、教学督导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学院下学期督导工作安排以及各位学院督导听课等相关材料。
4.请各学院督导组长、教学秘书及有关部门秘书等将相关材料于12月20日(星期二)之前送交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质量评估科(A1005)。
联系人:王宁;联系电话:2871562。
附件:1.2022-2023(1)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xlsx
2.2022-2023(1)校督导工作量统计表.xlsx
3.2022-2023(1)学院督导工作量统计表.xlsx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