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考核工作;
2.关注并每日向教育厅报送学校教学科研设备购置项目进展;
3.发布第15周教学督导通报;
4.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本学期“教学督导通报”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结;
5.发布《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6.初步统计本学期领导干部,校、院督导听课情况;
7.发布2023年度
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8.做好2022年度教育数据分析总结工作;
9.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年度数据统计工作;
10.做好年度综合考核及部门汇报PPT准备等相关工作。